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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张玲 编辑:袁思蕾 2016-09-08 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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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驻湖南记者张玲)近日,湖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印发《湖南省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立足湖南实际,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特别是积极倡导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家园”的服务理念,让基层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管理办法》重点对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施建设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要求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参照“七个一”基本标准进行建设,即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按照“有组织、有队伍、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要求,比照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建设。

  《管理办法》还注重突出服务目标、服务功能、服务成效等方面的群众性,以群众需求为标准,强调尊重当地文化习俗,积极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推出一批特色服务项目。为整合社会资源,《管理办法》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据悉,为加快推进基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湖南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省级层面先后召开两次现场推进会,并组织多部门联手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据统计,今年湖南新建文体小广场1.1万余个。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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