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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合力构建文物消防安全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贾艳 刘则 编辑:夏君香 2017-08-11 1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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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成立湖南省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

文物消防联合检查组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红网时刻新闻8月11日讯(通讯员 贾艳 刘则)近日,湖南省文物局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并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湖南省文物安全大排查暨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省文物系统严格开展检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立行立改火灾隐患142处,整治突出火灾隐患205处。面对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繁杂性与重要性,湖南从建机制、明责任、强合作、抓重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

  文物消防安全任重道远

  湖南文物资源丰富,目前已查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62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26处,中国传统村落257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设立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2处,各类博物馆、纪念馆142家,国有可移动文物181万件。“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点多、面广、量大的难点。”湖南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宋利军介绍,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配套使用法规不健全、部分文物建筑电气线路老化、消防安全管理设施不足、偏远古城古镇古村消防力量薄弱等问题。仅2016年,湖南连续发生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庙“3·17”文殊殿火灾事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龙山县捞车河古建筑群火灾事故等6起,造成文物损毁严重。全省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完善机制 织好安全网

  入选“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名录”的湘西凤凰县拉毫营盘苗寨,因其富有民族特色的石板屋,每年吸引不少游客至此。在这里,消防安全责任被写入村约民规,村里的每一栋建筑都拥有一位责任人,极大地提高了当地文物消防安全巡查与追责效率。

  湖南省文物局按照管理责任逐级落实的思路,从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出发,推动文物安全“四级巡查、四级责任”层级管理体系建设(“四级”即市州、县、乡镇、村四级),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落实责任主体,并将文物安全纳入了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目前,各市州均已建立该体系。

  此外,湖南逐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整合力量协同发力。2013年4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物局等10余个厅局建立了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文物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3月,湖南省文物局、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建立“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工作机制”,整合文物、公安、消防力量抓好常规督察的同时,加强重要节点的检查与整治工作,逐渐编织起湖南文物消防安全网。

  找准难点 加强防范

  湖南文物局从文物本身性质和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等因素综合考虑,每年列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文博单位清单,对之进行重点督办,组织文物和消防专家到现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督办目标单位“会诊”。

  坐落于沅水、巫水汇合处的洪江古商城,拥有保存完好的古建筑群,以砖木建筑为主。因电路老化、未严格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等原因,成为火灾频发地,2013年4个月内发生4起火灾。湖南省文物局从2013年对其进行重点督办,并指导和帮助其编制《洪江古商城消防专项规划》和《洪江古建筑群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切实提升其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为补齐偏远古镇古村缺乏专门消防力量的短板,能在发生火灾的第一时间组织有效扑救,湖南省文物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古镇古村进行消防改造。在被列入重点督办的怀化会同县高椅村,通过与电力和水利部门合作,对该村实行电线下地、修建水渠等措施,并新建消防系统,为当地文物铸造起了一道消防安全壁垒。

来源:红网

作者:贾艳 刘则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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