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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近庖厨:民国留学生海外自炊录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袁思蕾 2018-04-03 09: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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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留学生,旅食海外,吃确实是个大问题,因为民国时期,出国之前,饮食的多样性,远不能跟现在比,尤其是对西餐的接触,更比现在少,因此,对于海外地道的西餐,适应能力更低。还有就是,国外的大学,并不是都像中国这样,有宿舍,有饭堂,常常得赁屋而住,或借食于房东,或自觅于餐馆,然而餐馆也没那么容易吃得起,特别是中餐馆,基本上都比西餐还贵,因此,自炊,常常就成为重要的选项,只要条件许可。循此考察,多有发现,也别有意味;短期旅居海外的专家学者,也一并予以讨论。

  自炊成为不得已的选择

  以笔者所能搜集到的文献所见,较早提出自炊主张的,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初留学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孙寒冰(锡麒)教授:“我等现在外面吃饭,每月大约需美金二十八元,若自煮则十二元或十四元已够。”(孙锡麒《赴美杂记》,《民铎》杂志1923年第4卷第5期,第4页)如果说留美的孙寒冰是主动自炊,因为既平且靓,留法的刘半农则被动自炊,因为拖家带口,既穷且不便外出觅食。

 

刘半农。

  刘半农1921年至1925年在巴黎大学读博士期间,拖家带口,过得很苦,苦中之幸即当地的海鲜便宜,不至于食无肉,嘴巴淡出个鸟来。杨步伟和赵元任1924年6、7月间在巴黎时,初次去找刘半农,路遇其长女刘小惠,便问:“你们在不在我们家吃午饭?若是不走吃午饭的话,我就多买两斤猪肉回去。”杨步伟很识趣地回她:“不一定,但是你若预备我们吃的话,不要买肉,买点那个连壳的小新鲜鲍鱼好了,我喜欢吃海味胜过肉。”小姑娘闻言大悦:“那个便宜得很,我们常常吃,买这个回去请客妈妈要骂我图便宜,我常常喜欢买便宜东西,家里又没有钱,买点便宜的不是好吗?但总是被爸爸妈妈骂我穷孩子相。”(杨步伟《杂记赵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59页)

  再则,即便有钱,除非很有钱,长期吃馆子,也是不容易的。如比刘半农早,也比刘半农有钱的徐悲鸿、蒋碧微夫妇,1919年5月随夫留学抵达巴黎吃了一段时间馆子后的感觉就是如此:“住旅馆,吃定食,虽然方便省事,可是天长日久,想想还是很不合算,于是我们租好了房子,立刻自己开伙。”(《我与悲鸿——蒋碧微回忆录》,岳麓书社1986年版,64页)

 

徐悲鸿。

  在欧美,自己做饭的一个意外的好处是,许多中餐的贵物,在欧美却是贱物。可是,这类微贱的肉食,在被鲁迅誉为“中国的济慈”的朱湘看来,仍有嫌奢侈。1927年秋天,朱湘以庚子赔款从清华大学与柳无忌一道,进入威斯康星州劳伦斯学院。因个性孤僻耿介而生偏执的爱国之情,他屡屡与师生发生冲突,并因此屡屡转学,先后于1927年底转往芝加哥大学之后,1929年初转到哥伦布市俄亥俄大学,直至未卒业而返国。这里面也有穷的原因;朱湘虽有不薄公款学费,但要挤出相当一部分赡养国内的妻子和一对儿女,因此生活相当拮据。这种情形,可以从罗念生《评〈海外寄霓君〉》中见出:“在美国,八十元一月我们有时还闹恐慌,难为他每月要寄二三十元美金回家。诗人吐血,和省钱总是有关系。他还说每次二三十元不好意思去兑,其实在美国人看来这已是了不得的数目了。”(《二罗一柳忆朱湘》,三联书店1985年版,106页)

  这么穷,餐馆肯定上不起,借食于房东也还是不堪负担,因此,自炊,就成为不得已的选择。朱湘将其留学期间写给妻子的每封信都编了号(具体见《海外寄霓君》,北新书局1934年版),在1928年6月29日第二十七封信中,他开始谈到他自炊自饮的生活:“我每天吃鸡蛋,三分一个。白菜贵些,七分半一斤。肉因为不干净,我只买点火肉(假火腿)吃。”怎么可能肉不干净呢?分明是掩饰穷困的托辞。别说油,好点的调料他都嫌贵!这时他已转学到芝加哥大学,是美国中餐馆的一个重镇,因此,在距离学校半个钟电车车程的大街上广东人开的商店里可以买到酱油、虾米和香菇。但是,他却说:“比在中国自然贵得多,一瓶酱油要四角钱,别的可想而知。” (1928年7月17日第三十封)在1928年8月29日第二十九封信中,诗人提到了另一省招——用两角美金一斤的荤油,即西人基本不吃的猪油。

  肉吃不起,做菜调料贵,所以他有时便借故不做饭,吃面条,说比饭食补。当然也是假话。在长沙出生长大的人,不可能像北方人一样离得了米饭顿顿吃面条的,不久就“泄了底”:“我今天做面疙瘩吃,也是拿鸡蛋和的,加白菜用牛奶煮了半点钟,涨得厉害,简直成了一小锅。”(1928年7月6日第二十八封信)所以他要妻子寄些腌鱼腊肉来下饭,却又担心抽税。穷愁穷愁,大抵如此!在此之后的信里,他便屡屡提到收到了霓君寄来的充膳食品以及茶叶等饮品。由于霓君娘儿仨是靠他的学费供养,即便咸干腊味及罐头,也不敢要求多寄:“现在天气已经不会再热,我很指望你稍微买一点腌鱼腊肉寄给我,千万不要多,一样半块钱,总共一块钱就够了。” (1928年9月13日第四十二封)当然也有出于怕坏的考虑。可怜的朱湘!

  朱湘也提到过上馆子,其标准明显大大低于前述“每人平均要摊上一元四、五毛钱”的留学生:“我每天菜钱三角,要是上馆子吃饭每顿至少三角五或者四角。”(第五十六封信)而且他竟然还嫌贵懊悔,因为他后来用妻子寄来的笋和肉炒,每天最多三角钱,“想起从前每天两顿饭八角差不多在馆子里吃,又贵又不好,远不如现在。”(1928年11月26日第五十七封)

  再一次退学转学至俄亥俄大学后,大约因为自炊不便,更因为他早在1929年1月1日第六十四封信中,大概认为君子应当远庖厨,而自己“一直做饭,实在是丢中国人的脸”,拟到了哈佛大学后,“自己是决不再做饭了”,所以终于正儿八经写到了上馆子,然而仍是那么寒酸苦逼:“中饭在中国馆子吃。五角,一碗饭,一大碗炒肉片,加白菜、芹菜、青椒,不辣。这本要七角。因为我同他们商议定了,便宜两角。”晚饭虽然又上中国馆子,却更简单了:“吃的面,是很细的面条,炒焦了。另加白菜,肉片等,同一点蛋丝。”(1929年4月24日第八十三封)这哪及美国杂碎的款?

 

朱湘。

  留学生活既如此苦逼,因此设想国内找好工作,回到家里第一天“休息一整天,第二日里开荤,夜里也开荤。日里开荤,因为我想吃家乡菜想了好几年,你这几年来也是不曾沾一点荤菜。我们可以做一个冬笋红炖肉(或者红烧肉丸),一个红烧鱼。这一天我们不要通知亲戚,我们两个独自享一天福。说完了话,就吃好菜,吃完菜,又说说亲亲话。到了晚上,又开荤。”呜呼!这种话,哪该是一个豪门世家出身的子弟所说?形同乞丐了!所以,回国后再陷困顿,丐贷乏途,投水自尽,或亦存续天才伟大诗人美好之途乎!

  如果不是像朱湘那么困苦,又有点厨艺,最好能合伙做饭——一个人开伙,从来麻烦,那实在是可以过上很好的自炊生活的:

  美国市中,餐肆遍望皆是,但来美读者,如能烹调,以自炊为宜。如所租之屋有厨最好,否则购一电炉,每日赴菜场购米或面包及蔬菜鱼肉等,归而自炊,不过一角五分,可以一饱,且风味亦较佳。能集友人数辈合作尤妙。吾友某君,尝以二角五分代价,向一屠肆易得猪肚个,可食数日是,大快朵颐,盖美人素不食此物。此间惟鸡最贵,每个非一元不办,肉食较廉,牛肉尤贱;故自炊最妙。(林振镛《游美鸿爪录(二)》,《时事月报》1934年第11卷第6期,84页)

  又如朱通九《留美时代西雅生活的一段》(《青年界》1935年第7卷第1期)所述,亦复如是:

  在留美的时代,天天面包牛肉,吃得实在有点讨厌。如果跑到唐人街去尝尝广东口味,则又觉得路途遥远,不特不合乎真正的“经济”原则,抑且所费时间过多。很不合算。以后就同老友老温小张二人商量,共同组织一个团体,自己烧饭,天天吃中国菜,鱼啊、肉啊、虾啊、鸡子啊,吃得非常舒服。我们三人职务的分配如下:我担任购买食料与烧饭之职,老温掌调味烹饪之职,小张司洗碗扫地之职。各执一项,各司其事,颇饶兴趣。就费用而论,每月不过美金十二元左右,极为便宜。但我们每逢星期日,须吃全鸡一只,白炖红烧,应有尽有,味道鲜洁,极合胃口。

  自己做菜,难免精打细算,日久成精,特别是后来经济景气下行,当然包括国内的经济凋敝。劳珊的《留法生活》对此有详细的描述:

  法国留学生在小菜场上算小的习气,不可以说不是受了经济困难的影响。起初大家不到饭店里去吃而在家里吃饭的时候,大家觉得在吃上面已经节省了不少了;即使吃的菜像饭店里一样,价钱也只及得饭店里的三分之一。但是经济恐慌的怒涛。只觉得一天比一天危险,总不见有平息的佳兆;同时留学生的经济来源又受到了国内制狂跌的影响,生活费已经减缩到不及以前的一半了,甚至于学费、书费,讲义费都发生了困难。……唯一的办法只有在吃的一门上力求节省了!……以下一段记事,是笔者在巴黎亲眼目睹的事实。

  “九一八”“一·二八”事变发生之后,在华北与华南重要城市中的人都逃到内地去了,自己逃命尚且来不及,怎能顾及到在国外的子女呢?因此,巴黎留学生在巴黎的生活情形便一天不如一天。家里的钱不能按日寄到,出去借钱又有困难,即使借到手,数日又不大,过了几天恐慌又来了。好心的朋友,在手头宽裕的时候,很有接挤穷朋友的,结果,杯水救不得车薪,连他自己也拖穷了。钱借不到当然没有办法,别的可以将就将就,吃哪可以不吃呢?在这个时候,真是惨极了。有的人只得老了面皮托饭馆里的茶房,将每天饭馆里客人吃剩下来的饭与菜倒给他。他带到家里,化上一点火酒,把拿来的饭菜拼合在一起烧菜饭吃。有时还要请几个朋友到他家专门去吃菜饭呢!(《人言周刊》1936年第2卷第46期,916页)

  国外的自炊条件好

  其实我们想一想,按中国的情形,自己做饭并不那么容易;买柴生火做饭,会让书生们疯掉的!所以很少见到国内的大学生们自炊的记录。那为什么到了国外反而鼓吹自炊呢?当然不仅是为了省钱,为了吃得好,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国外的自炊条件好——“住的房子,往往有瓦斯的,所以自己做饭非常便当,就是没有瓦斯,自己用煤油炉做饭,也不很费事。自己做饭,每天每人两三个佛郎就很可以了。”“所以中国学生,吃定价的也不很多,大都自己做着吃。”(丁作韵《巴黎中国留学生生活漫谈》,《教与学》1935年第1卷第1期)

  对自己做饭的好处与方便说得最透彻的是朱在留《巴黎中留学生生活》(《青年界》1936年9卷4期):

  其实只要到法后一二月,寻得到菜市场,买了炉子,我还是劝诸位自己烧吃。一方面可以听自己的方便与高兴,一方面也新鲜卫生,这里面并不多花时间。倘若有两个人合作更为便利。而经济方面,可以大省特省。譬如包中国饭一月要三百五十方,吃西餐每月至少也得三百方;倘若自己煮,吃二百五十方一月,已可以把卖肉卖菜的人大吃一惊。以我自己来说,二百方一月已连早点,每餐已有肉吃;既新鲜可口,并且卫生。倘若吃到二百五十方,已可以有两个好菜,一碗好汤,饭后还有果子可吃了。至于时间之是否经济一事,据我的经验,只要住处连近菜市,每日午正便买好夜餐的菜甚至午正一锅烧好夜饭菜,到比进餐馆要省五分之二的时间。即或闲散一点,也不会多过到餐馆一餐的时间。并且自己烧饭,还有点好处;我们还可随时烧开水冲茶,冲咖啡,免得到咖啡馆解决口渴,更是省钱省时的事!然而自己烧饭的问题比较复杂,现在也大约说点在下面:

  一个人要有两个锅,一个炉子,价已见上。另加一点刀叉碗盏之属,这是家具。煤油与米,杂货店有卖的。油每筒十四方,一人的饭,可以烧一月半,米价在二方上下一基罗,一基罗足供二日半至三日。倘要省事,则吃现在的面包,每餐不过三四十生丁。酒精火柴炒菜的油盐糖牛奶等,也都在杂货店买。

  陈里特《欧洲华侨生活》(《海外月刊》社1933年版,56页)则将一个学生在巴黎自炊所需费作详细的调查并罗列出来:“(A)米,五〇法郎;(B)火油,五法郎;(C)猪油,一五法郎;(D)肉类,一〇〇法郎;(E)蔬菜,七〇法郎;(F)酱油,三〇法郎;(G)盐,二法郎;(H)火酒,三法郎;(I)水果,二〇法郎。以上每月每人共二九五法郎,约合国币五十余元许;而其食品较在中国馆包饭者,滋养多矣。”因为在在中国饭店包饭,每月每人最少二百八十法郎,但这种所包饭,“滋养料不足身体健康之营养”;按零星点餐计每月更需五百法郎左右;西餐则更贵,最低限度每月需五百法郎。

  条件既如此之好,又如此合算,以至一些短期外派公干的人士,也愿选择公派的人士,也愿选择自炊。如1934年2月25日启程赴欧考察民众教育的山东民众教育馆馆长董振川和孙文振,就是如此:

  我们俩赁了一个稍大的房间,被褥家俱一概齐全,可以在屋内用煤气炉子做饭,锅碗之类也由房主供给,整理屋子由房东负责,每星期赁费十九先令,一包在内。我们可以到附近铺子里去买食品菜蔬,回来自己做中国饭。做饭之前,只要往一个柜子里放铜板(便士),就有煤气来;每天约用两便士的煤气。一月工夫,两个人连吃加住,用不到十镑钱。如果住在较僻静的地方,价钱更便宜。(董渭川/孙文振《欧游印象记》,出版社不详,1936年版,167-168页)

  当然,更有孤身一人而不嫌麻烦独起炉灶自炊的。如著名海洋物理学家毛汉礼1947年赴美留学,起初吃西餐吃得非常痛苦,遂决定自己做,买点菜蔬,往火炉上一放,就大功告成。并得意地总结说,不管怎么着都是自炊的好:“反正,对于烧菜,中国人个个是天才,再说,即使烧得不成东西,其味道也要比外面的强,价钱也可以公道些。还有一点,值得告诉的,在美国市场上,无论肉类、鸡、鸭,都很便宜。”(毛汉礼《洛杉矶三简》,《中央日报周刊》1947年第1卷第12期,第5页)

  留学生们如果实在没有条件自己做饭,那就创造条件时不时地做一做饭,也挺美的。比如设在拉丁区太子街二十八号楼上的巴黎中国学生会,有四间房子(房钱由大使馆出),留学生们经常集会,有时便可趁便聚餐。“去年(1947)过旧历年的时候,巴黎中国学生在这里聚餐,到了六十多位,由男学生担任采买,女学生担任烹饪,作了几样上海菜,四川味,广东饭,是中菜西吃。”而且还便宜得很:“普通(饭馆)吃一顿需二百法郎左右,一大碗汤面也要一百二十法郎,而中国学生是自己作饭,一天才一百多法郎。”(张秩庸《中国留学生在巴黎》,《中美周报》1948年第228期)

 

郑振铎。

  且别说学生,即便短期访法考察的专家学者,甚至相对富裕的使馆官员,也还深觉自己做饭的便宜。郑振铎访法时,使馆官员陈任先说对他说,住在巴黎,以前家眷在,自己烧饭,两个人二千法郎一月可以敷用,而现在一个人还不止用二千法郎。所以,郑振铎旅欧时,虽然多数在饭店里吃,除了中餐馆和法餐馆,还曾跑到犹太餐馆去吃到“鸡杂饭”,其中有鸡朎、鸡肝、鸡翼——鸡脚等,烧得很好,价钱又甚廉,但更乐意到亲戚高冈那儿去大快朵颐自炊的美食:“(8月12日)晚饭在元家里吃,自己买大虾,买火腿,买酒,买面包来,然所费的钱,并不比在饭馆里吃的少。但大虾的大螯,风味至佳。”(《欧行日记》,良友图书公司1934年10月版,分见168、158、164页)

  朱光潜寄住法国人家里搭食,自己不做饭,也不吃食堂不上餐馆,因此也就很客观公正地记录了当时丰俭由人的种种饮食方式:“英国各校的生活费用相差都不甚远,法国就不然,你要过富的生活固有富的生活过,你如果要过穷的生活也有穷的生活过。我最好举几个实例:(1)一位朋友住在大学区的旅馆里,每月房金约五百方,每日赴中国饭馆吃饭也每月约花五百方。(2)一位朋友住在巴黎一个PENSION(私人包膳公寓)里,每月膳宿费共九百方。(3)我自己住在巴黎近郊一个人家,每月膳宿六百方。(4)一位四川李君在巴黎租了三间房子,每年房租仅一千多方(约国币百元)。他们两人同住,自己造饭,每月每人只花二三百方。”(朱光潜《英法留学的情形》,《一般》1928年第2期,署名潜)显然,合伙做饭,最是合算。

  顶级的自炊:富家子弟自带家厨

  还有一种顶级的自炊,则为富家子弟之自带家厨。比如李石曾,比如郑毓秀。李石曾虽生于钟鸣鼎食之家,其家厨厨艺自然了得,可惜并未在朋友圈引起较大反响而留下记载,只是后来研究者在讨论民国巴黎中餐馆时约略提及。说较早时巴黎只有两家高档中餐馆,一家老板姓萧,设在巴黎第五区豪耶歌拉街7号(7 Rue Royer –Collard),另一家是“中华饭店”,坐落在巴黎第六区的蒙伯拿丝大道163号(163,BD. Montparnasse)二楼,乃是李石曾为弘扬中华饮食文化,于1914年创立,业师齐契亭之子齐竺山任经理,随行家厨高二安掌勺,厨艺精湛,当时法国著名汉学家赫里欧(Edouard Herriot)、孟岱(GeorgesMandel)和一些政界、文艺界人士经常驾临云云。(李明欢《欧洲华侨华人史》,中国华侨出版社2002年版,192页)

 

郑毓秀。

  郑毓秀则不同了。她在巴黎的寓所之所以能成为与北京林徽因家的“太太客厅”相媲美的“巴黎客厅”,其家厨助力应不在小。诚如江亢虎所说:“郑为中国女子留法大学毕业第一人,攻法律学,现为博士候补者,家本殷富,人复开通,所居结构绝佳,家庖尤精,座客常满,各界多有往还,人目为社交之花,或称为使馆第二,华人游法京者,无不啧啧道郑女士也。”(江亢虎《游法感想记》,《东方杂志》1922年第19卷第3期,103页)这江亢虎,乃1911年即组建中国第一个以“党”命名的政治团体中国社会党,多少风流人物皆出其麾下:李大钊为其天津支部干事;陈翼龙为其苏州支部总务干事,顾颉刚、叶圣陶、王伯祥则为成员;就在这一年,他还在上海创办南方大学并出任首任校长。

  惜江亢虎未能阐明郑毓秀“家庖尤精”的精义所在——粤味也!郑氏乃地道广东人,出生于广州新安(今属深圳)。祖父因香港开埠成为富商,父亲则以功名成为清廷户部官员,真是既富且贵,又当“食在广州”享誉寰中之际,家庖焉能不精!再则,以郑氏当日之地位,其巴黎客厅足可佳肴宴嘉宾,远非林氏的北京客厅可比。郑氏1908年即在东京加入同盟会,曾两次参与暗杀清廷要人的行动。其1914年留学巴黎大学,乃因“革命事业”突出,见忌于袁世凯,避祸而来;相继于1917年、1924年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博士。其间,1918年,还获广州军政府外交委员会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此际,则为留学勤工俭学运动重要领袖。如此,则其家厨在巴黎的影响,当有甚于李石曾之家厨了。故后来郑毓秀自己也颇自得地回忆说:“我的房子是在拉丁区附近,曾被人家称为‘小使馆’。我从中国带了一个女仆来,她是一个好厨子,因此我们常常吃中国菜。”(《郑毓秀自传》,《台湾春秋》1948年第2期)

  至于以厨艺声闻于美邦的杨步伟,也可以视为赵元任先生的特殊的“家厨”吧。她倒是最善于利用美国“独特”食材的烹饪高手。抗战期间,她在耶鲁大学所在地纽黑文筹划了一项为中国赈灾活动——卖中国饭:“打算卖五百份饭。一小碗汤、一肉炒菜、一饭,卖一元五毛,本钱只花二毛五分,就没有别的开销了。幸亏那时东西便宜,猪肉扒只七分一磅。那时纽黑文还没有中国饭店呢。”当然,更加因地制宜地“伺候”好了他的老公和朋友:“那时不但钱紧,而买东西也难,有些东西都要照发出来的领食物票子限制买的,只有鱼虾可以队伍买卖,而在那时的鱼虾也便宜,所以今天五磅虾明天十磅地买,好在中国人爱吃虾的——但是我为那四年中就给虾吃怕了,一直到现在什么种做法的虾都不要吃了,可想当日是请人吃了多少虾。”当然对于深受粤菜影响的她,也容易有办法伺候,特别是在哈佛那一阵子:“站在哈佛大学门前的哈佛坊等一些中国学生经过,就问他们有没有多余的票子给点给我们用,因为中国学生或是包饭,或是不大在乎牛肉和牛油等食物,鱼虾和鸡鸭都不在配给制限制之内的。”“到批发市场去买和拿些不要钱的鸡翅膀、胗肝等等和买些虾来吃,因为虾只得两毛五分一磅,大批买还只两毛一分一磅,所以连家里和赈济会里我多数用虾等材料。有一次蒋梦麟来了,同我一道到市场去看他们扔东西,就摇头说美国人真是暴殄天物。……我书上写的美国人能扔多少就扔多少,中国人能吃多少就吃多少。”是的,如文所示,她还写了一本《中国食谱》;它的风靡一时,说明是大大超过了美国杂碎水准的——同样是利用杂碎以制佳肴。(杨步伟《杂记赵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216-242页)

 

杨步伟自传。

  其实,杨步伟早在新婚燕尔偕游巴黎时,即开始在酒店偷偷地自炊伺候夫君了,而且这种偷着炊,更是别有风味:“其时董时进也在巴黎,有时我们两个人去玩,有时也买点东西在旅馆里偷偷地烧了吃,因为房间有一个大柜子可以放火酒灯煮东西。有一天鸡才开锅,女佣人来打扫房子,我们就赶快给火关起来,柜门也关了,等用人一走,开锅盖想给鸡翻个身来再煮,没料到鸡已经烂了,从此知道法国养的鸡如此嫩而肥,味又鲜,难怪法国菜出名的好,以后我们常常弄了吃,三个人一顿就吃光了。”(《杂记赵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65页)

  有太太充家厨,便宜又好吃,时人多有提及。如詹文浒(作者留学哈佛,顺游欧美)《欧美透视(环游心影录)》(世界书局1938年版,26页)说:“中国同学带太太去的,只房钱上稍多费些,在饮食方面,倘由太太自理,那和一个人的费用差不多。”1934年,海上名媛应懿凝随夫君沈怡访德;沈怡曾留学德累诗顿工业大学学习水利工程并获博士学位,时任上海市工务局局长兼国民政府导淮委员会委员、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等。8月11日的日记记的是在瓦痕湖乡间,托江(清之)夫人买了一只鸡,并将国内带来的火腿等食材一并请江夫人代为烹制。由于江夫人“甚精于烹调也,饭时而往,适江君同学朱五二君自明兴来,郭德歆叶雪安二君亦在,共谈故乡之事,辄为神往。食时除火腿炖鸡外,有干菜烧肉,洋葱牛肉丝,糖醋拌黄瓜;珍馐罗列,美不胜收:顷刻如秋风卷叶,一扫而尽。”9月8日及12日在柏林,也两度记录了张叔弢夫人的烹饪之美:“晚间张叔弢夫人招往其寓便饭,遂与张君同行。张夫人和蔼可亲,视余如弱妹,四顾无亲,倍觉依依。饭时珍馐杂陈,佥为张夫人所自烹。”“晚饭于张寓,张夫人饷以面食,味殊鲜美。”(应懿凝《欧游日记(记1934年6月至1935年1月间事)》,中华书局1936年版,66、96、99页)旅居海外,有太太味道以解羁旅乡愁,何幸之有!

  1946年初,作为《和平日报》(原《扫荡报》)特派记者赴伦敦采访第一次联合国大会的陆晶清,就对赁居的寓所不能自炊或者不能好生自炊,大为郁闷:“住在这小屋中使我感到最不满的是不能自炊,这不惟不方便,且使我经济损失太大。每日早餐是由房东太太供给,虽然能得一饱,可是她卖价也够高,每餐得付他两个半先令。中晚两餐,只好外出解决,所费又不少。……虽然几家中国饭馆的菜仍蒙外国人称道,但我只能承认他们是反些杂凑的荤素煮熟,而不能承认那些菜足以代表中国烹调。”当然这也有客观原因,就是二战刚结束,美国马歇尔援助计划尚未展开,百废待兴,国家还穷得很,各种物资短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原因是缺乏材料。”(陆晶清《伦敦通讯之一:山居杂拾》,《妇女月刊》1946年第5卷第3期,17-18页)

  如果自炊不便,又西餐久厌,野炊解馋,也可成一选;有时简直非得野炊不可。比如,据唐鲁孙先生说,江苏南通的保君健留学哥伦比亚大学时,同系同室有位同学汤家煌,因家族世代在广州开蛇行,凭着从小练的捕蛇绝技,烹蛇解馋,自需野炊以成事,不然会吓死美国佬。“留学生天天吃热狗三明治,胃口简直倒尽,汤君偶或逢周末,有时约了保君健郊游野餐,总带一两条活蛇,到野外现宰现炖,两人大啖一番。起初保君健心里对吃蛇还有点吓丝丝的,后来渐渐也习惯了蛇肉煨汤滑香鲜嫩,比起美国餐馆的清汤浓汤,自然要高明多多。从此两人不时借口外出度周末,就到郊外换换口味解解馋。” (唐鲁孙《天下味·蛇年谈吃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124页)

  当然也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叹——买不到地道的中餐食材:“中国人住在巴黎附近乡村的很多,自己动手来煮菜烧饭的也有,不过时间太不经济,且真正中国菜的原料太少。所谓自己弄饭,也不过买条长面包,煮块牛肉而已。想到中国菜复杂温和的味儿,真是十分惆怅的事。”(过福祺《巴黎的学生生活》,《申报》1929年2月18日19版)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袁思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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