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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吴晋简牍发掘、整理及研究

来源:郴州市博物馆 编辑:施文 2023-12-13 1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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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吴晋简牍发掘、整理及研究

基本情况

2003年11月至2004年2月,郴州市文物处和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苏仙桥遗址(原郴州美术印刷厂)抢救性发掘东汉至宋元时期古井11座,其中J4和J10出土一批木质简牍。

J4中简牍多残断、不规则,削衣碎片占多数,少数简有被烧过痕迹,共发掘140枚(段),时代为三国孙吴。迄今为止,在我国发现吴简中,郴州出土仅占少部分,这是继1996年长沙走马楼吴简出土以后,湖南地区再次发现三国吴简。J10发掘的简牍,多为木质,仅见竹简两枚,另有封检和木楬各一。简牍出土时有编联痕迹,均为两道编绳,按照现场发掘情况分4组取出,共发掘出909枚(含残简),时代为西晋。郴州晋简是我国出土最多、内容最丰富的晋代时期的简牍,在吐鲁番、武昌、南昌、鄂城、武威、马鞍山、张掖等地发现的数量仅在1至20枚之间。

目前,郴州市博物馆馆藏简牍仅有103枚,展出97枚(其中吴简4枚),绝大部分还存放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郴州吴晋简牍的发现引起学术界、书法界高度关注,但受各种因素限制,研究文章时有发表,研究和利用的步伐严重滞后。

一、研究文献方面

2005年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郴州市文物处发表《湖南郴州苏仙桥J4三国吴简》(《出土文献研究》2005年第七辑),文中公布图和释文,将简内容分为簿籍、书信(文书)、记事(纪年)、习字等,真实反映了当时桂阳郡徭赋沉重,物价飞涨等状态,对《三国志》内容起到了补充作用。2008年又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郴州市文物处发表《湖南郴州苏仙桥遗址发掘简报》(《湖南考古辑刊》2009年第8集),公布晋简163枚,内容涉及政区、地理、道路邮驿、官府建筑、诏书、人口、土地、物产、赋税、矿产、祭祀等,补充《晋书》等传世文献遗漏,为研究晋代历史提供最为原始材料。2013年由郑曙斌、张春龙等主编《湖南出土简牍选编》中将郴州吴晋简牍已公布的纳入其中,对研究六朝时政治、经济、文化及书法艺术提供更详实的素材。

二、文字考证方面

广西大学文学院肖瑜在《湖南郴州苏仙桥J4三国吴简文字校读记》(《河池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一文中,通过对吴简中的“窴”“檸絏”“顿首”“華”等释文考证。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黎石生在《郴州苏仙桥三国吴简释文补正》(《湖南省博物馆馆刊》2012年第九辑)一文中,通过苏仙桥三国吴简释文与图版对照,对其中存有疏忽或疑问的一些释文予以补正。

三、上计制度方面

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孔祥军在《从新出土湖南郴州苏仙桥晋简看〈汉书·地理志〉之史源》(《南京晓庄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一文中,认为班固《汉书·地理志》主体部分记载疆域政区,然取材史源不明,而郴州苏仙桥出土西晋简牍有相当一部分属于西晋惠帝时期“桂阳郡上计阶簿”的存档副本,应可与《地理志》相比照,藉此可以证明班固《地理志》史源正是当时郡府所上计书。孔祥军又在《西晋上计簿书复原与相关历史研究——以湖南郴州苏仙桥出土晋简为中心》一文中(《中华历史与传统文化研究论丛》2015年),进一步对郴州晋简研究,从城邑、户口、田租、乡亭邮驿、绵绢贾布等五个部分归纳,认为该简有一部分应当是西晋桂阳郡郡府保存的“上计阶簿”的存档副本。

日本大阪市立大学永田拓治在《上计制度与“耆旧传”“先贤传”的编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年第4期)一文中,通过与传世文献进行对比,揭示出汉晋时期“耆旧传”“先贤传”的编纂与上计制度之间的关联,认为政府为了稳定统治需要,控制并选定“先贤”,特别是乡里社会对上计内容敏感反应,才促成“耆旧传”“先贤传”编撰的流行。

郴州市规划局邓晓泉通过对博物馆展示的简牍及释文,与宋《太平御览》所引《桂阳记》比较,还参照西晋挚虞《畿服经》体例,发表《郴州出土简牍考》一文(《郴鉴〈郴州民间文化集成〉》2015年),认为这批简牍体例由卷首、地理志、建置志、贡赋志、食货志、祭祀志、典礼志等组成。

河北省社科院历史所孙继民对桂阳郡“上计阶簿”“祠先农祝文”和“祠社稷祝文”的残存内容加以研究,发表《郴州晋简所见西晋政区治所道里制度初探》(《敦煌学辑刊》2019年第1期)一文,认为“上计阶簿”内容表明西晋时期地方官府已经形成政区治所道里的报告制度,这一制度在《晋书地道记》的残存内容和近年出土的十六国后赵元氏界石中都有体现,证明唐《元和郡县图志》“四至八到”制度有关政区治所(包括两京)道里的书写方式至迟可以追溯至西晋时期。

四、矿产冶炼方面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周能俊通过对郴州晋简中记载冶炼开采状况研究,发表了《六朝桂阳郡的白银采掘与使用——以郴州晋简为中心》(《求索》2017年第4期),认为桂阳郡辖下存在着大量的采银夫与冶民,他们被纳入到国家设置的银屯中从事专门的白银采铸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普通民户。同时还认为因当时本区动荡频繁,桂阳郡的基层社会中长期存在着西汉称量单位与新莽以来称量单位同时并行的现象。

五、书法艺术方面

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院王晓光对郴州吴简细致地墨书(隶、楷、行、今草等书体以及习字简)进行分析,再对同地域、时间相距不远的郴州吴简与郴州西晋简加以比较,继而将锺繇书法与近期简牍墨迹进行比较,发表了《新出土郴州吴简墨书及其书史价值》一文(《中国书法》2018年第12期)。他认为,郴州吴简上许多字迹,已不再像长沙吴简“早期行书”“早期楷书”特征,郴州吴简墨书更接近成熟的楷、行体。对于西晋简牍,在《新出汉晋简牍及书刻研究》(荣宝斋出版社2013年)一文中,王晓光认为楷书是郴州西晋简的代表性书体,其中大部分字迹已具备了今楷字体构形上的成熟和系统性,从字形、字态、组构法、点画规范诸方面看,比数十年前的长沙走马楼、郴州吴简又有较大发展,仅有极小部分写法仍留古法,同时简牍中较成熟的楷体墨书,亦存有新与旧的碰撞,其主流横画已基本楷书化。

张啸东在《从湖南郴州苏仙桥J10、J4出土西晋、三国吴简看魏晋三国孙吴简牍的署书书体》(《东方艺术》2009年第20期)一文中,将吴简分为簙籍类、记事类、纪年简、习字简等。认为简文中应为李某的私人文件,且为桂阳郡府官吏,无论吴简或晋简都无法证明是当时正式公文还是稿本,但可以说至迟三国简牍署书体中已正式包含楷书与行书。何满宗、王焕林著《湖南书法史》(湖南美术出版社2010年)中,专门有一节对郴州吴晋简牍的书法艺术进行了研究。

来源:郴州市博物馆

编辑: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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