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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侗族大歌舞台表演创作人才培训》招生啦!招生啦!

来源:贵州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施文 2025-01-10 1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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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侗族大歌舞台表演创作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侗族大歌是中国民族音乐文化中的珍贵瑰宝,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与历史记忆。传承与保护侗族大歌不仅是对中华文化多样性的维护,更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重要举措。

为着重培养高素质的侗族大歌文化艺术人才,助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贵州省歌舞剧院在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下,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对侗族音乐的研究,定于2025年举办侗族大歌舞台表演创作人才培训项目,旨在系统化培养侗族大歌的表演创作人才,通过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培训体系,推动侗族大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侗族大歌在新时代的繁荣与传承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助力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与交流。

培训涵盖了传统侗族大歌演唱技法、经典舞台剧目实操,以及侗族曲目学习,为学员打造了一场全方位的侗族音乐之旅。我们不仅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课程,也将深入侗族地区进行实地采风、创作和排练。学员将培训成果呈现在舞台上,同时感受侗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培训促进专家学员间的深度交流,激发创新灵感,融合现代音乐、舞蹈等多元艺术形式,共同创作出充满独特风采和现代氛围的杰出作品。

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介绍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项目主体简介

项目实施主体“贵州省歌舞剧院”集歌剧、舞剧、交响乐创作和表演,以及舞美、艺培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国有省级院团。拥有67年的辉煌历史,是贵州最负盛名的歌舞类艺术单位。积淀着丰富的人才、创作、剧目和资源。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兵团政治部文工团(入黔后改称贵州省委文工团)。

60余年来,贵州省歌舞剧院推出了舞剧《蔓萝花》《天蝉地傩》《王阳明》、音乐剧《嘎老》《吉他》《此心安处》、大型歌舞《好花红》《多彩贵州风》、大型情景交响合唱《遵义会议组歌》、交响乐《我的绿水我的青山》《交响贵州》等50余部原创大型文艺精品,打造了舞蹈《踩鼓》《行走的芦笙》《蝴蝶妈妈》、歌曲《迎春歌》《祝福你马岭河》《走近黄果树大瀑布》《想你来》《陪你坐一夜》《紧紧跟着你》等300余个原创中小型文艺作品。众多作品跻身中国艺术节、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等高端平台,屡获文华奖、群星奖、荷花奖等多项大奖和子项目奖项。

多年来,剧院培养出诸多享誉海内外的杰出艺术家,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省管专家和甲秀文化人才等,演出足迹遍布祖国各地,先后赴欧洲、北美、南美、亚洲、非洲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受到各国观众的热烈欢迎和广泛赞誉,圆满完成各类重要的国事和外事演出任务,为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做出贡献,为推动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作出了积极努力。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周期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培训总时长共60天。其中,集中授课45天,学员须全部脱产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2025年3月1日(全天报到)

2025年3月2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5年3月2日—2025年3月15日(侗文、侗歌及理论课培训)

2025年3月16日—2025年3月22日(黔东南侗族地区采风、调研)

2025年3月23日—2025年4月14日(舞台表演、音乐创作实践课)

2025年4月15日结业汇报

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9日(自主研修、汇编成集)

(二)项目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北街道办事处)

(三)课程设置

课程将以侗族大歌舞台表演与创作为核心,结合侗族音乐史、侗族文学史及侗族民间民俗的文化艺术为主要内容,围绕侗语、侗族音乐、侗族服饰等相关的侗族音乐领域,重点把传统的侗歌时尚化、传统的侗戏舞台化、传统的侗族音乐国际化为创作导向,邀请国内外专家团队,以培养文化修养和专业过硬的文艺人才为目的,开设以下课程:

1

声音训练课程(单声部、多声部)课程

2

侗文语言与语调发音训练课程

3

非遗传承人及著名艺术家专题讲座

4

形体训练课程

5

台词训练课程

6

舞台角色形体塑造课程

7

参加侗族大歌曲目、剧目(戏剧片段)排练演出

8

侗族大歌音乐赏析与创作技法课程

9

侗族地区调研采风排演观摩及撰写论文

10

参加结业汇报

(四)专家介绍及授课内容

邀请侗族大歌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戏剧导演、文艺院团知名演员、高校、艺术研究机构、知名学者以及侗族大歌题材优秀作品的主创人员分享创作经验。

第一期课程表(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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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课程表(第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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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侗族地区实地采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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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实践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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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论文、学习心得撰写占40%,调研报告、创作大纲撰写占4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培训成果展示

1.理论成果:根据课程内容,结合自身创作实践撰写1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

2.实践成果:根据学习内容完成一批侗语歌曲表演(或一段侗族故事戏剧片段)或者创作作品;

3.将论文、调研报告、创作作品等成果汇编成册。

(七)学员管理

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在培训期间服从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认真学习,严守纪律。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培训对象

(一)学员遴选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一定的声乐演唱基础或民歌演唱经验;

3.学员需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培训期间的学习强度和活动安排;

4.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5.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县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舞台表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招生范围

各类表演文艺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从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编曲、导演、独立音乐人及相关专业的舞台艺术创作人才。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为30名。

2.主办方在贵州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录取名单,并对入选学员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于指定日期到贵州省歌舞剧院指定地点报到。收到录取邮件3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7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将学员简历表(附件1)、脱产学习证明(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寸个人免冠证件照以电子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2475997712@qq.com,文件以姓名+单位+城市命名。

(三)其他

1.学员在集中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

2.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3)。

(二)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老师:0851—88250053,18212805472

张老师:18984869969

附件:

1.学员简历表

2.脱产学习证明

3.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报名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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