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曜(短篇小说)
文/长臂鲁格
月曜日——黄色的孩子
她只画黄色,黄色花朵,黄色树叶,黄色的草,甚至天空,云彩。总之,她画笔盒里的其他颜色根本就没动过。
画画的时候,负责教音乐美术的小张教大家画花朵与小草,粉色的花朵,绿色的小草,再配上蓝的天空,白的云彩。这些四岁的孩子画的都很好,虽然七扭八歪,但颜色没有出入。
只有她。
抓一支黄色蜡笔慢慢涂抹。
你在画什么?小张俯下身问她。
她仰起小脑袋,眼神空洞地看她,隔了好一会儿,才说,花儿。
哦,是黄色的花呀,粉色的是不是更漂亮呢?小张笑着对她说,拍了拍她的头表示鼓励,这个新来的孩子让大家很不舒服。她的眼仁黄得过分,小张悄悄跟我说,别是有肝炎或者黄疸病什么的。
我巡视一周回来,见她仍抓着那支写着YELLOW的蜡笔,这是什么?我看见一堆乱糟糟的东西。这次她没抬头,仍专注地抹着,低声说,是草。
草也是黄的?
老师教你们画的是春天的绿草,只有秋天的草才是黄的,知道吗?来,老师教你画。小张走过来,蹲下身,向她和蔼地笑,拿起她笔盒里写着GREEN的那支,画了好几蓬茂盛的草。
她不吱声,乖乖地坐着,看小张画。
我摸摸她的小脸,走开了。
所有孩子都画完交上来时,小张生气地拿她的那张给我看,说,看看,除了我刚才画的那几根绿草,其他还是一片黄,真够笨的。
我依稀可以辨认,上半部分画面该是天空,上头浮着几朵云,下半部分是大地,硕大的花朵和小草。
我将她叫过来,问,老师刚才不是说了吗,春天的草是绿色的,天空呢,你看看外面,是什么颜色?
她并不扭头看外面,只是兀自小声说,蓝色。
对呀,那云彩呢?
白色。
那你为什么全画成黄的呢?
她低头,沉默。
隔了好一会儿,她忽然抬头,怯怯地说,老师,草就是黄色的。
那是秋天的。我不厌其烦地解释。当幼儿园老师就是这样,我早被训练得无比耐心。
她不再看我,低头玩衣角。
这是她入园第一天。除了不爱讲话,只画黄色,与其他小朋友无异。
可是接下来的一周里,她固执地只画黄色,无论是什么。
我们拿她没办法,由她去了。但合计了半天,还是该跟她父母谈谈。这是所寄宿制幼儿园,周末是她爸爸来接,我特意让他等下,决定和他好好谈谈。
我第二次见她父亲,入园时匆匆一会,这个又瘦又小的男人只停了五分钟,连招呼都没打便走了。这次,我特别拦住他,请他在会客室等我一会,我送完所有孩子便过去。他漠然地点点头,带着她离开了。
一刻钟后,家长散尽,我赶去会客室,空无一人。
我有点恼,这算什么家长。我气愤地向小张唠叨,她也纳闷,没见过这样的,等周一来送孩子时好好呲儿呲儿他。
可周一,她没来。
周二,也没来。
一周过去,她就跟蒸发了似的,打她家电话,是空号。我问园长怎么办,园长也发愁,说这孩子插班进来,是家长交了不菲的赞助费,他爸爸说他们刚搬到这附近。现在突然不来,不知道怎么回事。“钱是不能退的,也许是病了也说不定。这样吧,你去她家里看看,看是不是有退园的意思,要有的话,你就先把话说明白了。”园长是个胖老太太,小算盘打得比谁都精,也是,要不这所破社区幼儿园早完蛋了。我领了命,决定周末去家访,好回来交差。
她家地址不算难找,就在幼儿园附近的一个老旧小区里。一进大门,赫然一张拆迁告示,一个月,一个月之后,这里就要被铲平,盖个写字楼。
我拎着刚买的水果,往里走去,倒是一片繁花摇曳,就是不见人,仔细看看,似乎整个小区都搬得差不多了,安静得像座空城。
没有电梯,这是栋五层高的旧式砖楼。我上了顶楼,敲她家门,开门的是他,那个瘦小枯干的男人,他见我,一怔,立在原地,不说话。
我说明来意,他炯炯地盯了我一会,然后缓缓侧身,让我进门。
是老式的木地板,踩上去吱呀吱呀的。墙上一道一道的胶带印,不知道原来贴了些什么。狭小逼仄的客厅里,除了一张破旧的双人沙发和一台老式电冰箱之外,不再有任何家具。里面似乎还有两个房间,但门是闭着的。
他也不张罗倒水,也不寒暄,我只得自顾自地在沙发上坐下,他便也坐下与我呆呆地对望。
我在幼儿园工作十几年,什么让人尴尬的家访场面没碰见过,人家孩子磕了碰了,跑到家里去道歉赔礼,被爷爷奶奶骂出来的情况也有那么几次。
可现在,我不尴尬,只是不断发冷汗。
我为什么发冷汗?我有点恼,主动开口道,李思辰这周没去幼儿园,我们都挺担心的,她是不是病了呀?
男人有点呆,沉默了一会说,我们要搬家了。
我愣了下,然后笑道,是啊,我刚才进来看见门口的搬迁告示了,那思辰也要转园了吧?真是可惜。
男人不语,只是点点头。
我见他沉默,心中合计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把话说明白了:园长的意思是,您看您既然交了赞助费,按规定是不能全额退的。当然思辰也没来几天,我们可以商量一下……
哦,不,那钱我们不要了。男人突然拦住我的话,干脆地说道。
我顿时轻松无比,然后想应该马上离开这里。
我站起来告辞,抓起我的包向门口走去。
突然间,我看见自己转过身去,问那男人,不好意思,可以借厕所用下吗?
男人不太情愿地带我往里走去,他背对着我,打开一扇小门,我却在他身后,快速推开右手那扇,我知道,这才是我想要的。
我看见,偌大的屋子里,摆满了硕大盆栽植物,但每一棵都已枝叶枯萎,接近死亡。腐烂的气味扑鼻而来,颓败的花草中间有个孩子背对着我,孤零零地坐在地板上,正抓着一支蜡笔画画。
她听到声音,回头向我微笑,老师,我没说错吧,花就是黄的。
我果然没有猜错。
十年前,我在一所市立幼儿园做老师,一个喜欢扎粉色头绳的小姑娘在我班上被她的“舅舅”领走了,然后,她再也没回来。
三天后,她在一公里外的小花园里被发现,脸向下,埋在植物根部的土壤中,小小的,赤裸的身子在寒风里发着紫色的荧光,那时候,刚进三九天。
她妈妈把我从班上叫出来,在呼啸的北风里,连着抽了我四个嘴巴。
我抹抹嘴角,有血流出来,我却只见到一手灰黑的黏稠液体。从那刻起,我再见不到任何颜色。
我站在门口,向她微笑,说,老师看不到颜色,你说是黄的就是黄的。
然后,我觉得后脑勺一阵剧痛,那男人,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他女儿,一瞬间,我想起抽了我四个嘴巴的那个母亲,那年寒风中,我最后见到的颜色是她眼里的通红。
我向后仰去,只是有点可惜来不及告诉这孩子:看不到颜色不要紧,但要“知道”颜色,别将你看到的画出来,要将大家都看到的画出来……
但来不及了。
火曜日——橙婚
薄光里,她倚在沙发上,向他微微笑。
他在对面画她,很慢,但专注。
见她笑,他眉眼稍动,抿了嘴角作回应。就快好了。他低声说。
她不作声,他回头望望天色,薄暮黄昏,他起身关窗,拉起窗帘,走到她身边将灯扭亮,抚抚她的头,轻声说,天有点凉了,你穿得这样少。
他走过去拿了件外套给她披上,他见她目光宛转流动,仰头向他嬉笑。
就快好了。他走回画架边坐下,又说,完了你就休息一会儿吧,都一天了。
屋里很安静,只有墙上的钟,一刻,一刻地走着,永不停息。
她伏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收起画具,拿了被子给她盖上,他轻抚她的脸庞,那样圆润、饱满,她是橙色的,鲜艳欲滴的,她是他生命里唯一的颜色。
他不过是间社区学校里的数学老师,他的工作是线条与数字,不需要色彩,所以,没有人知道,他盲了,他只能看到黑与白。
没有其他颜色。
从前不是这样,自从那个人走了,他倒头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便一片黑白,他没有去看医生,洗了澡重新去上班。
他发现,没有任何不妥,他没有娱乐,他的工作是线条与数字,他不需要颜色。
只是不能画画了。他如此热爱,从前画了很多,堆在屋子里,只给自己看,那是他内心隐秘的花园,他不想别人窥探与进入。
他越来越焦躁,他需要花园有点颜色,哪怕只有一种。
直到遇见她。
他发现,他居然能看见她的颜色,她是橙色的,那样快乐、湿润,充满希望。他让她在家里住下来,因为,每天醒来见到她,他就会很平静,生活日渐饱满,像橙色一样,饱满得可以拧出水来。
他将那些为她画的大幅油画挂在墙上,他需要重新装饰一下家里,因为,他决定结婚了。挂画的时候,他站在凳子上摆弄,时不时回过头来问她,这样正不正?
他看见她向他抿嘴笑,点点头。
没有人知道他将结婚,他没有太过要好的朋友。
但这样很好,他想,他的世界里只需要一抹橙色,这便足够。
然而,他在24小时便利店门口被车撞倒,再也没有醒来,他最后见到的,是卡车刺眼的白光,他只是来为他的橙色买一桶纯净水。
他没有父母兄弟。表亲来为他收拾东西。他们发现,这间空气中浮动微尘的房间朴素得像不曾有人居住, 墙上密密地挂着许多幅画,但它们都是一个样子,浓重的黑色油彩,一抹鲜艳的橙在中央绽放,像一个女人湿润的笑。
这些诡异的画让亲戚们不舒服,他们让工人将画摘下,又指挥人将沙发搬走,他们要将屋子卖掉。
搬沙发的小男孩见到,黑色的绒布沙发的中间,赫然摆着一只橙,它硕大妖艳,似乎在向他微笑。他突然觉得这场面很眼熟,便侧头寻找,于是,他见到地上摞着的那堆画。
他想叫旁人来看,突然头上吃了一记。师傅喝他,还不赶快干活,发什么呆,哪来的橙子,扔掉扔掉,你抬那头,我这头,快点,电梯快来了。
男孩应着,抓过橙子扔在垃圾桶里,他发现,因为失水,她已经开始发蔫。
到最后,她仍然微笑,只是带了疲惫。
水曜日——睡姬
这是她睡去的七年两个月零十七天,她就躺在那儿,脸色红润,气息悠缓绵长,胸脯轻轻地起伏,一如她刚刚睡去的样子。
他每天清晨都会去卧室探望她,吻她的额头,对她道一声早安,然后才去洗澡吃早餐上班。日复一日,七年来,一天未曾间断。
可是今早,她睡了七年两个月十七天之后的一个普通清晨,他如常推门入室,却僵立在门口。她醒了,坐在床边望着窗外微薄晨光,听得动静,翩然回首,见是他,莞尔,道:早安。口气寻常得好像七年前他们新婚,她每天都会比他早醒一会,然后在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对他微笑着道早安,那些日子,是他人生中最闪亮的一段。
那时候,他们在同一间公司上班,他是新进公司的小职员,她是刚从分部调来的前台。起初每天清晨不过是点头微笑而已。有天,他居然收到妈妈从偏远南方乡下辗转寄来的大包裹,是各种家中手工做的干货,一大包,风尘仆仆,甚至显得有点肮脏。他接到前台她打来的分机电话,跑过去,见到这包干货,有点手足无措,他不晓得妈妈怎么会把这种私人物品寄到公司,于是嗫嚅着谢谢,低下头拎起包裹正要转身离去,却听见她轻轻说,今天几个老板都在,办公室那么多人,看见不好,要不先放我这儿,你下了班再来取吧?
他心里一热,职场给他的记忆一直是坚硬冰冷的,他将包裹递给她,触碰到她温热柔软的指尖,那种感觉,七年来,始终鲜明如生。
就像所有庸常又甜蜜的办公室恋情一样,他们从开始的偷偷摸摸到后来的光明正大,发展迅速,他依然是小职员,她依然是小前台,却因为彼此,开始郑重地对待自己。
于是有了婚姻,他们决定将稍纵即逝的幸福郑重其事地延续下去。
“就像美梦,如果一直不醒,就会一直做下去吧?”
结婚那天,他这样问她。
“那就要一直睡一直睡喽。”她笑,拿指头刮他鼻子。
他已经忘记,她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嗜睡,也许是新婚那年冬天吧。早上要叫醒她逐渐变成十分困难的任务,他想,她也许是病了,于是为她请了假在家休养。她一直睡,开始时,是连续十五六个小时,后来,变成一整天才会醒一次,最后,几乎两三天她才醒一小会儿。
他一直认为她是昏迷了,带她去医院,医生却十分肯定地说,种种检测结果和观察都表明,她是在睡觉,身体各器官功能正常,实在没有证据表明她哪里病了。
每一次,她脸色红润地从睡梦中醒来,都会告诉他,她梦见他了,在梦里,他们生活如常,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做饭,吃饭,看电视剧,睡觉。
“每次梦到睡觉的时候,我就醒过来喽。”她悄悄地告诉他。
他坐在床边,紧紧拉着她的手,怕她就这么睡下去,再也不会醒过来。
终于,在来年开春的时候,她在陷入第三次将近一个月的沉睡后,便再也没有醒来。他问医生,医生也不确定,只是建议他带她回家静养,不停地和她说话,就像护理植物人那样,也许会有奇迹。
他看着除夕夜窗外的漫天烟花,以为她会在炮竹声中醒来。
两年, 他吃着团圆节的汤圆,给她也盛了一碗。
他把情人节的大捧红玫瑰放在她的枕边。
他在结婚纪念日那天独自拼完了整版结婚照拼图。
他喝了点闷酒,拉着她的手彻夜未眠,像个孩子般哭着睡去。
他已经可以非常熟练地为她洗澡,甚至还学会识别哪种浴盐比较好。
她终于醒了。
七年来,他始终是那间公司的小职员,从未升迁,因为他从不加班;也没被辞退,因为他从不迟到,亦没有加薪请求。七年来,那间公司的前台换了又换,他再也没注意过。
七年来,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和她一起睡去,陷入一场长梦,只不过,这梦里没有她。
七年两个月零十七天,他终于见到她醒了,坐在床边向他莞尔道早安,他便笑着回应,“早安,老婆。”
七年两个月零十七天,这座城市中心医院里又一名植物人患者去世了。据值早班的小护士说,这个因为服用大量安眠药导致深度昏迷的男性病人在临死前曾突然睁开眼睛,笑着对她说了句话,好像是“早安,老婆”。
她带着孩子参加他这迟来的葬礼,凛冽的寒风中,她用冰冷指尖抚摸他的骨灰盒。七年前,她新婚不久便出轨,对方是客户公司的一个小经理,其实早就有点眉来眼去的,但女人始终要找个能托付终身的男人不是吗。她其实只是想想玩玩罢了,但那么不巧,被他撞见了。
这忠厚的男人居然服了那么多安眠药,她吓得要死,好在他就此睡了下去。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自杀,都可怜她新婚守寡。
一年后,她解除婚姻。
两年后,她调离公司。
三年后,她和该公司的部门经理结了婚。
四年后,她有了孩子。
五年后,老公出轨。
六年后,她再次离婚。
七年,她抱着小孩来参加前夫的葬礼,她看着遗像里这个眉眼忠厚、来自南方乡下的老实男人,忽然想起第一次他和她说话。那天,有他一个包裹,又脏又破的一大包,不知道是什么,他赧然地拎起来,居然想这样大剌剌地穿越整个办公区,看着他矮小局促的背影,她忽然心里一酸,决定帮他一把。
为什么呢?她后来想,也许,他让她想起自己吧,18岁职高毕业就出来讨生活,仗着还有几分姿色终于做到了外资公司的前台接待,英语是硬着头皮补习的,每天看着那些养尊处优的OL白鹭鸶般地悠然踱进办公室,她终是不甘。
决定嫁给他,她是仓促了的,但可以结束不稳定的生活,还是幸福。
但为什么又会那样呢?她摸着他的骨灰盒,依然想不通当初两人怎么就走到了那步。
七年来,她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每晚都会梦见他,却无非是日常起居生活,那段短短的新婚日子里,她每日清晨都会早起一会,为他做了早饭,叫他起床,对他道“早安”。
他总是迷蒙着双眼回应:“早安,老婆。”
她多么希望,睡着的那个,是她。
木曜日——猫笑
是那只猫吗?
他使劲往窗外看,却仍漆黑一片,凌晨三点,家家都熄了灯。
但那咯咯的笑声,在暗夜中却格外清晰,他几乎敢肯定,就是那只猫,他受不了了,他要推开纱窗确定一下,手刚搭上窗闩,背后却传来妻子微颤的声音,怎么了,它是不是又叫了?
没有,我忘关纱窗了。
他收回手,勒了勒睡袍的带子,踱回了卧室。
他新婚,刚搬来这座高尚住宅区,岳父岳母就住同楼,特意按他们的意思选的。车也是岳父选的颜色,蓝色宝来,老头子拍拍他的肩,眯眼笑,好好干,别给我丢脸!公司老总们都看着呢,呵呵。
他低头微笑,脸上泛起片红晕。
其实,他一直是个爱脸红的男孩。她说,她就喜欢他这点,她轻抚他的鬓角,他将脸扎入她怀中,孩子般轻轻抽泣。
那年,他们刚毕业;
那年,他们一起搬入那座老楼;
那年他们身无分文,都期待着第二天的面试能够合格;
那年,他们都那样年轻。
她从未沮丧,像只小母猫一样轻快灵活,进进出出地忙活,俨然新婚妇人。晚上,她拉着他的手,坐在地上,环顾四周,屋子简陋狭小,却已整洁温馨。
等我们存了第一笔钱再考虑结婚的事。她主动对他说。他感激地望望她,嘴唇嚅动,却只字未发。
他是湖南人,大学一年级整整一年,他没吃过肉菜,同桌的女孩,看看他的饭盒,夹肉给他,问,你是哪里人?
湖南。
湖南哪里?
常德桃花源。
女孩雀跃不已,说,桃花源,是陶渊明的桃花源吗?你真幸福,出生在那么美的地方。
他低头不语,挖一大口白饭填在嘴里。
女孩亦是普通人家出身,但对他照顾有加,拿了做家教的钱贴补他的饭费,给他置办衣物。大学四年,两人同进同出,毕业后一同谋划未来。一切,其实是按部就班的。
就是在那时,第一次见到那只大黄猫。
八月的黄昏,她在简陋的公用凉台收取搭晾的衣物,看见了它,它蹲在楼下的草丛中,一声声凄厉地叫,状如婴孩。她回屋叫了他出来,说,不像是野猫。
可能是人家刚扔出来的,你看它还很胖呢。
是不是饿了,中午的带鱼还有剩吧,给它一小块吧?
她转身回屋取了鱼,拿到楼下喂它吃了。它很警惕,但终抵不过食物诱惑,靠近吃了。
而那之后,常能于半夜听到它在屋顶嚎叫,她便哀叹,肯定是想叫它的主人开门给它。他听后却长久不能入睡,用被子包紧自己,在里面暗自瑟瑟。
不久,他们都找到了工作。他在一间中日合资的软件公司做奴隶,每日朝九晚五,心中逐渐踏实下来。
她还是时常喂那只黄猫,有时上班来不及了,便扔块面包在它常出没的草丛中,它与她日渐亲昵。而天气逐渐冷了起来,夜里呼啸的北风中仍夹杂着它一声尖过一声的厉叫,它一定是太冷了,她在温暖的被窝里抬眼看他,叹气道,你看,它比从前瘦多了。
他不语,那只猫确实瘦了不少,眼神也凶狠了许多,艰难的生存环境正让它从一只家猫蜕变为野猫,它开始身手日渐矫健,每当他拎着公文包走出楼门时,似乎都会看见它一闪而过的身影。
她居然动了让猫进屋避冬的念头,与他商量,他断然拒绝,不行,屋子太小,它会把我们所有衣服上弄上毛。
一想到在那只瘦骨嶙峋的脑袋上凹进去两只阴暗的眼睛,他便心中不快,它总是怀疑地望着他,他觉得。
经济收入的逐渐稳定让他们手头活泛起来,动了搬家的念头,他一直想住一套独立的居室,早上不必再与别家争厕所,也不会再为了晾衣服而看人眼色。
他们搬家了。
仍是租赁的旧房子,但总算是独立的一居室。
搬家那天,她天真地要与猫告别,找了一大圈却不见踪影,只得怏怏地上了车。他在她后面上车,在关车门的刹那,他确信自己看见了它,在楼门的阴影处,它蹲踞在那,盯着他们,却一声不发。他迅速反手关上车门,说,走吧,师傅。
他们存了一笔钱。
她时常在深夜望着他,半天,不说话。他知道,但并不睁眼。
他日渐繁忙,几乎每天加班,很晚回来。她比他早些,在饭桌前等他。那天,她忽然兴奋而神秘地向他俯耳道,你猜,我今天晚上下班回来看见谁了?
他停箸看向她,谁?
大黄。
他心中咯噔一下,却不动声色,继续向嘴里扒饭,默不作声。
大黄啊,你不记得了,我以前常喂的那只猫?
别瞎说,这里离从前的旧楼很远的,怎么可能。
她见他不信,有些急了,真的是它,我骗你干什么!
他放下饭碗,摸摸她头发,笑,天底下猫都一样,你一定是认错了。
深夜,他站在窗前抽烟,外面一声又一声猫的厉叫,宛如婴儿般。
是它,没错。
他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碾灭。
好一段不再有猫的叫声。她却固执地每天仍往对面房顶上扔去带鱼、排骨等吃食。
他升职了,做了部门主管。由技术到人事,他交际圈子大了,也开朗许多,但他仍爱脸红,却也因此,深得公司女性欢心。
他常有饭局应酬,她不再在饭桌前等他。她一如平常地做饭,给自己,和猫。
那根本不是大黄,肯定是别的野猫叼了去。他劝她。
她斜他一眼,并不理睬。
你以前的女朋友为什么和你分手了?结婚的前夜,他未来的妻子这样问他。
我那时太穷了,无法给她一个有保障的婚姻,日子久了,有别人向她求婚,她便拎着行李搬走了,我没拦她。很俗套的爱情故事吧?他红着脸,讪讪地笑。
他们第二天的婚礼是那样的隆重,他所在公司的高层几乎都来了,当然,是冲着新娘父亲的面子。他微醉,踉跄着回到新居的卧室,新娘坐在床边等他,恍惚中,他似乎,看见她如往常一样,坐在床边为他缝补袜子。
就是在那时,他听见它的笑声,从窗外传来。如婴儿般,只不过,这回是笑声,咯咯咯咯的,清晰而古怪。
他一愣,酒乍然惊醒,几步跨到窗前,推窗外望,却只见夏夜浓雾和点点灯光。他回头问妻子,你也听见了?
新娘呆坐床边,有点愣愣的,是啊,这是25层,可能听见这么大声的猫叫吗?
不对不对,他有点气急败坏,是猫在笑,笑声,你有听见吗?
你怎么了?是不是喝太多了?
他意识到自己失态,立即打住。
但,他知道,是它,它找来了。
它在讥笑他,他隐隐觉着,他被它洞悉一切,它嘲笑他,虽然改头换面,但骨子里依然一副穷酸相,它笑他,就和公司里那帮家伙一样,在背地里笑他是吃软饭的,笑他小白脸,靠女人;它笑他,一如当初大学同学,笑他穷,连肉都吃不起,同屋男生拉帮结伙地出去打CS、唱KTV、泡妞,他却拿本烂书坐床上看,准时就寝,他们瞧不起他,他知道。呸!他恨恨地想,走着瞧;它笑他,就像她笑他。
我们结婚吧。终于有一天,她等他至深夜,向他摊牌。他料到会有这天,并不惊慌,他脱掉西装,松松领带,在桌前坐下,沉静地看她,脑子里却在飞速转动。
钱攒得差不多了,她将存折拿出来,放在他面前,户名是他。
现在房子有多贵你知道么?
我们可以先付首付,每月按揭。
你我的事业都刚起步,结婚为时过早,等我们事业稳定了……
她瞟他一眼,微微一笑,缓缓起身。
他面色微赤,愠道,你笑什么?他受不了那种笑,那是他的死穴。
她并不理会,却打开冰箱,拿出一盘鸡肝,走到窗前,在黑暗中向着对面屋顶熟练地抛撒。他箭步冲向她,厉声问,你干什么?!喂大黄啊,你没听到它叫吗?我每天都这时候喂它。来,大黄,吃鸡肝了。她面对虚空,悠扬轻唤。他汗毛乍起,拉扯她离开窗前,冲她喊叫,别傻了你,那根本不是它,你有病啊你!大半夜喂猫,抽风!
她低头不语,片刻,嘴角扬起,凝神道,你听,它又叫了。
他一把推开她,扑向窗前,一个黄色的影子一闪而过,顷刻间从四面八方响起凄厉的猫叫声,此起彼伏,像在彼此唱和,天空在幽暗地颤动。
他大力关窗,拉紧窗帘,跌坐回床上,喘着粗气。
她把鸡肝放回冰箱里,悠然转回卧室,倚在门边,轻笑,是大黄吧?它比从前胖了些呢。
他斜眼恨恨看她,她又笑。
那只猫怎么总在半夜叫,妻子忧心地问他,要不要叫物业看看能不能逮到啊?
他闷声说,不用,我自己去逮。
对,我自己去逮,我之前逮到过你,这次就不能么。
那天半夜,他忘记自己是怎样奔回老楼,一锹一锹地把它从地下挖出来,又是怎样把早已经腐烂的尸体放入袋里带回家去。
他只记得,凌晨三点,她突然睁开眼睛,看见枕边放着的猫尸,零落的泥土,依稀可见的黄色杂毛,裸露的白骨,她清幽一笑,然后开始放声狂笑,咯咯咯咯,声音怪异,状如婴孩,再也不能停止。
她被送回家去,他跪在她的父母面前,嗫嚅着,脸红到耳根,双眼充血,几乎哭瘫在地。没人忍心责怪这个害羞而柔软的男孩,连她的母亲,都疑心她有未被发现的羊癫疯。
对,我自己去逮,我之前亲手逮到你,这次就不能么。
他在一个雨后的清晨,被发现,蜷缩在他家楼前的草丛中,不能自已地笑着,咯咯咯咯,状如婴孩,声音却已沙哑。
他身后的小树,叶茂花繁,清风吹过,不知名的细小花瓣洋洒而下,落英缤纷,一如陶渊明讲述的桃花源。
年轻的女孩,天真地雀跃不已,说,桃花源,是陶渊明的桃花源吗?你真幸福出生在那么美的地方。他脸红了,低头挖一大口饭。
却,忘记告诉她,
那里真的很美,但我再也不想回去,贫穷不是美丽可以掩盖的。
他咯咯地笑着,再也不能停止。
金曜日——娃娃
莫小松开一辆红色SAMRT,车厢后面堆满了娃娃,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只要喜欢,多贵她也买来。有个穿红色格子裙,英格兰风情的布娃娃,绑两个麻花辫子,低调,但质量上乘,是她花五百元淘来的正品。当然还有几个芭比散落在那,其中穿旗袍的那个是她最喜欢的。
莫小松本人更像娃娃,圆脸,栗棕色自来卷,长而卷曲的睫毛,粉色的腮红和唇膏,公主蓬蓬袖上衣,一年四季的裙子。一笑,两个酒窝,绝对的娃娃。
没人知道莫小松是做什么的,年龄多大,也没人去问过,大家忙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管别人做什么呢,大家反正都是良好市民,安乐地住在有24小时保安的小区里,白天精神饱满地做和谐社会的螺丝钉,晚上回家吃饱了便睡,顶多再看看政府为我们准备的安抚式节目,再有精力旺盛的便去泡泡吧,唱唱KTV,糜烂一下,还能干什么呢,我们实在没有多余的想象力和好奇心去猜测别人的职业。
莫小松是一个月前,我对门新搬来的邻居。
但她如果不来敲我的门,我是不知道的。对门的房客换了三批,我早已没了兴趣。只是那天夜里11点,敲门声响起,我被吓了一跳,很久没人敲我的门,我习惯晚上工作,白天休息,时差与人相异,朋友很少登门拜访。我警惕地从窥视镜向外望,一个女孩,陌生,但可爱。
莫小松很轻易地进了我的门,她拎一盒点心,系着粉色围裙,腼腆地笑:“你好,我昨天搬来的,我做了点饼干,我能进去吗?”
饼干我吃了很多,香草的,味道不错,莫小松说她加班到很晚,回来看我家灯还亮着,就想来拜访,打扰我真不好意思。我嗫嚅着摆手,还差点呛到,我显然并不是很习惯这种西方式的邻里互访礼节,莫小松让我发现自己原来一直保守着东方式冷漠,但我还是说谢谢你的好意,以后常来玩啊有事说话啊。
我发现,我说话时她安静专注地看着我,身体稍稍前倾,这是一种近两年很少见的倾听姿态,通常大家都急不可待地发表自己的见解,没人有耐心听完别人在说什么。
此后莫小松经常于午夜来访,一盒点心几杯茶成了惯例。我这几年经常工作到深夜,朋友因为疏于联络而慢慢疏远,莫小松精致的点心,粉色的花边围裙让我找回了童年时久违的游戏快感,二十几年前,我们穿着小姑娘的兜兜裙,抱着娃娃,玩过家家的感觉你还记得吗?就是那种温暖的快感。
有一次,她甚至抱来了她收集的最大号的娃娃,一人高的洋娃娃,漂亮得让人眩目,裙子上的蕾丝花边精致细密,尤其是一头栗棕色的卷曲长发,真实而富有亮泽。我摸着娃娃的头发,赞不绝口,我说这娃娃很贵吧,做得真漂亮,尤其这头发跟真的似的。莫小松在旁边揣着手,眯眼笑着,她说那当然,这娃娃花了我一年的积蓄呢,是纯手工的,这头发……说到这她顿了顿,诡异地冲我眨眨眼,然后压低嗓门说,这头发是用我自己的头发做的呢。说的时候她并不看我,而是用手小心翼翼地托起娃娃的一撮头发,细细地看着。那瞬间,我心扑通一下,脖子后面有点发凉。我看到,莫小松眼角忽然泛起几道细密的皱纹,这和她屏气凝神端详头发的姿态贴合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怪异的画面。
当然这只是一瞬,莫小松依然是个可爱的姑娘。
她后来又带我参观了她的红色小车后面的洋娃娃们,我发现,她的娃娃一律发质出奇的好,我记得我所见到的芭比娃娃头发没有做得这样真的。我赞不绝口,同时也指出这么多娃娃一定花了她不少钱。那当然,她轻快地说,除了钱,还有时间啊。她冲我眨眨眼,淘气地笑,像个娃娃。我也笑,真是个爱玩的姑娘,我想。
莫小松邀我今天晚上来她家里参观其他的娃娃。
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爱收集娃娃吗?她曾经这么问我,我说我不知道,是爱好吧?
她笑而不语。
良久,她开口,我从小就喜欢娃娃,但从小到大我只有过一个娃娃,她没有头发,其实本来是有的,但被那些红小兵拔掉了,还有我的……她嗫嚅着,样子有点呆,我恍然又见到了那些细纹,这次是在鼻翼两侧。
啊?我没有听清她后面的话。
她如梦初醒,嫣然一笑,甩甩那头栗棕色的卷发,道:别忘记明晚来我家哦,我十点来找你。
但,她把手包忘在了这里。
我看到,她的身份证:莫小松,1960年出生于北京。
还有,几张医生诊断证明,精神科,建议入院观察诊疗。
当然,还有那些头发,不同发色的,质地很好。
我听到,门铃在响。她来了。
哦,忘记告诉你们,我有一头乌黑亮泽的长发,留了很多年。
土曜日——挑夫
那天,本来天是要放晴的,下了整整四天的雨,山路泥泞,游人稀疏,生意差极了。就连往山上运生活物品的挑夫们活计也少了许多,更不用说抬轿子的了。
早上,太阳出来了一会,又缩了回去,淅淅沥沥地又开始下起雨来。路滑,人少,挑夫们渐渐都歇了,在山脚下的茶铺里围着打扑克。他离开聚集在山脚下骂天唠嗑的兄弟们,一个人溜达着。
他还年轻,做挑夫没几年,却对这山熟悉得像自家后院。小时候经常爬,从来不费劲,和姐姐比赛着,一会儿的功夫就到了山顶,和他一样快的,还有在山顶盘旋的大蝴蝶。高中毕了业,去城里打了两年工,钱少,想家,就回来了。姐夫介绍,便做了抬轿子的挑夫,这几年大家都靠这山讨生活,城里来的人,想爬山,又嫌累,坐轿子的越来越多。
没有轿子压在肩上,他走得很轻盈,居然一会功夫就上了半山腰。他在山泉边的石凳上坐下来,胡撸胡撸被小雨淋湿的头发,忽然看见,不远处的石岩下,站着一个女人,正往这边看。
她穿着高跟鞋,过膝的裙子,头发到肩膀,被雨淋了,有点狼狈。他看着她大红的高跟鞋,不禁笑了起来。
雨忽然大了起来,居然还有雷声滚过,他看看四周,想着要不要折回山脚。女人忽然叫他,哎,过来这边吧,淋不着。
他犹豫了一下,便走过去。
离得近了,他看清楚,她年纪不小了,脸上画着淡妆,有几分秀气。她向他笑笑,很温婉,他想起了小时候的妈妈。
“都下了五天雨了。”她忽然慢悠悠地说。
“是啊,每年这会儿雨季都会下很长时间的。”他忽然想起,她怎么在这样的天气一个人爬山,便说,“你最好等雨停了再爬,路湿,挺危险的。”
“嗯,谢谢。”她又对他那样温婉地笑起来,眼神湿润明亮,他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一时无语,雨渐渐小了。
“我先走了。”他饿了,想下山吃饭,队里管他一碗面,晚了就没有了。
“你是要下山吗?”她有点犹豫地问。
“是啊。”
“那能不能帮我带样东西下去?”她没等他回答,就从裙子的口袋里摸出一串钥匙,“帮我把这个,带到山脚下,那里有间茶铺,我爱人和孩子在那里等我。”
她很恳切地望着他,他微微一怔,觉得有点奇怪。
她见他不说话,便诚恳地说,“他们没有钥匙进不了家门,另外……”她顿了顿,“帮我跟他们说,让他们先回家,别等我了。”
她轻轻拉过他的手来,把钥匙放在他手心里。他觉得,她的手真凉。一种奇怪的感觉萦绕过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雨停了,开始有细微的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他望望天空,还是接过了钥匙,说,“好吧,他们就在那间茶铺里吧?”
“嗯。”她微笑着向他摆摆手,“谢谢你,再见。”
他也不自觉地向她挥挥手,边走边回头,“路滑,你上山时小心点。”他向山下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情忽然雀跃起来,走了一小段,忽然回过头来大声说,“下次别穿高跟鞋来爬山了!”等他嚷完,却突然愣在原地,一会儿的功夫,那片石岩下,已经杳无人影,树林间静悄悄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在隐隐回荡。
“走了?还挺快的。”他摸摸后脑勺,向山下走去。
迎面,渐渐地开始有游人上来,他逆着喧嚣的人流,加快步伐,怕错过了这几天的第一笔生意。
果然,刚到山脚下,姐夫就训斥他跑哪去了,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有客人上来询价,他一把轿子担上肩膀,刚才那种奇怪的感觉就散得无影无踪。
这一天,生意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积压了四天的客流在这天里爆发,活儿一趟接着一趟,他几乎忘了女人拜托的事情。只是在天擦黑的时候,和姐夫担着空轿子下山,经过那片石岩时,忽然听见裤兜里钥匙哗啦作响的声音。
他心里一沉,满心的歉疚浮了上来。都这会了,说不定人家还等着呢。
他没和姐夫讲女人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说。他觉得,这是个挺郑重的嘱托,便找个理由让姐夫先回家,自己卸下轿子,一路小跑到茶铺里向老板娘打听白天是不是有一家三口,男的和小孩在这里等,女的自己上山了。说了半天,老板娘不耐烦地挥挥手,每天那么多客人,一家三口多着哩,谁知道你说的哪家啊!
他揉揉脑袋,看看手里攥着的钥匙,犯起难来,都怪自己没及时过来,现在可倒好,怎么找呢。
他只能带着钥匙回了家,把它放在裤袋里,打算明天再碰碰运气。这一夜,他做梦了,梦见那个女人站在石岩底下向他微笑。
第二天,
第三天,
一周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两年过去了,
五年过去了,
七年过去了,
十年过去了……
他似乎已经成了习惯,把那串钥匙一直放在裤袋里。奇怪的习惯,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没娶妻,很多人给介绍过,但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吹了。爹娘去了之后便更没人来催他,只有姐姐着急,还不断给他介绍着,他似乎也不再着急,一直做着挑夫,只是搭档换了,姐夫自从腰坏了就换了小外甥过来顶替。另外,挑夫队解散了,如今都自家承包,自己管自己了。
山脚下的茶铺拆了,换成了小超市,老板是外地人,雇了本地姑娘守店。挑夫们闲时也不再在那里歇脚,人多了,堵着门口人家不好做生意。
他现在爱在半山腰那片石岩底下休息,偷偷地抽根烟,也不太会被人发现。他不爱聊天,小外甥倒是很快和挑夫们混熟了,一到雨季没活计的时候,经常跑来跑去,也不嫌累。
这一天,本来是晴的,他在石岩底下歇脚,小外甥说趁人不多要上山顶找小卖铺的小姑娘聊天。
他忽然想起什么,叫住外甥,说,哎,你玩的时候,看见有女游客,脚上穿红色高跟鞋的,过来叫我。
“红高跟鞋,干啥?”
“你甭管了,叫我就得了。”
外甥走了,他一个人坐在石岩底下,忽然笑起来,红色高跟鞋,谁都七年了,还穿同一双鞋过来爬山哪。
忽然,天色暗了下来,天上掉起雨点来,两三分钟的功夫,下起了瓢泼大雨。他在石岩底下点起一根烟来,看着外面灰蒙蒙的雨幕发起呆来。
忽然间,一个人影从雨幕里走来,他揉揉眼,不禁怔住:
她还像七年前一样,红色的高跟鞋,过膝的裙子,头发在肩膀处微微卷曲着。
她看见他,并不惊讶,淡淡地笑了,说:“又下雨了。”
他过了半天才缓过神来,“啊,又到雨季了,你,又来爬山啊?”
她看看他,没说话,只是抿嘴笑笑。
“对了,你上次……嗯……前几年让我帮你给爱人的那个钥匙,真是抱歉,我忘记了,想起来的时候都晚上了,没找到他们,真抱歉,这几年一直想还给你……”他急匆匆地从裤兜里摸出钥匙,递给她,又愣愣地说了句,“真对不起。”
她温婉地笑着看看他,伸出手来,接过钥匙,轻轻地说,
“没关系,其实,他们也不需要了。”
他有点恍惚,问了一句,
“那后来,怎么进的家门啊?”
她叹了口气,
“没有家了,哪还有门呢。”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忽然觉得指尖一阵疼,烟燃到了头,烧手了,他赶紧扔掉烟蒂,拍掉裤子上的火星。
再抬头时,
她已无影无踪
雨,渐渐停了,他仿佛听到钥匙哗啦的声音,然后,她在耳边说,
“不过,还是谢谢你。”
他没和任何人提过这事。
后来过了几年,小外甥结婚,婚礼上,见到以前那些老挑夫们,喝醉了,他忽然说起了这事。半醉半醒之间,他好像听到,一个老哥哥叹着气说,
那女人,是那年下大雨,山体滑坡时被埋的,我印象特别深,她穿一双大红的高跟鞋,尸体还是我帮着拉出来的呢。不过说也奇怪,她一家三口爬山,爱人和孩子都没事。可惜了,挺漂亮一个女人,出来脸都花了,都没敢给孩子看。
婚礼第二天,他没出工,他决定,不再抬了,轿子盘给了外甥。他跟大家说,挑不动了,挑了大半辈子,想歇歇了。
后来,没有人再见到他。
只是有人传,下雨的时候,在半山腰那片石岩底下看见过他。那人好像是他,又好像不是,在高高兴兴地和一个女人聊着天。
“不太像他,他整天沉默寡言的,那人很健谈呢。”他们说。
那年的雨季,格外长。
日曜日——蜗牛
三天前,我在这座写字楼10层洗手间的镜子上发现一只蜗牛,它扛着壳,神情哀伤地从左缓慢地向右爬去,身后留下一道长长的水印。我忘记告诉清洁工,镜子该擦一擦了。
事实上,我并不常去洗手间,公司有规定,员工不允许长时间不在其位,所以我将有限的时间更多地花在吸烟区,那里常有一些没来得及被扫去的烟蒂,我可以一眼辨认出它们的牌子,七星的,大卫杜夫的,熊猫的,哈德门的,当然,还有我的中南海。从前,我抽点八的,去年我结婚了,改成点零的了,会便宜些。
昨天,是交房贷的日子,三十年的按揭,首付是双方父母交的。我和她负责车贷的首付,一月一千,过几天才交,本来这些是预算内的,但昨天又收到银行的信函,催交我的保险金,我入的养老保险,她催我再入一个平安保险,我说不用,她白我一眼,嗔笑,你要哪天突然死了,留下我和孩子孤儿寡母的,怎么办!我瞟了眼她的肚子,有点奇怪,3个月,怎么看着像7个月的大。
昨天,小刘又探我口风,问我知不知道调总部的事。我懒得理他,反正也没我份,跟我瞎打听什么。来这软件公司四年了,从毕了业就在这混,开始时每天就拿部手机进行BUG测试,一屋十几个同事,哒哒按手机的声音,此起彼伏的铃音,敲击键盘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这些声音变成无数条柔软的绳索,在空中袅娜着舞动,并缓慢地向每个人缠绕过来,触角般,冰冷地,搭上肩头、脖子。去年,我被升了职,管几个小兵,长长的,一个个的办公座位,我坐在尽头,像工厂里一条流水线的段长。我日益疲惫,但我知道,很多人羡慕这位子,所以我仍很珍惜,相当珍惜。
昨天,三号位新来不久的女同事在快下班的时候突然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休息片刻便恢复正常。主管抬头看了看表,说,还半小时就下班了,下班去医院看看吧。十分钟后,她再次发病,眼睛翻白,形状可怖,被送去了医院。我知道,那是癫痫。大家心里都明白,这是个高辐射的差事,会对身体有不良影响,可谁还顾得了那些,你不干,也是有人争着干的。
昨天,主管找我谈话,说据统计我这一组这个月发现BUG的数量又是最少的,她“得得”地用钢笔轻敲着桌子,微笑着说,你要注意了,公司这么多人看着呢,当初是我把你提上来的,可不要让我丢面子呦,呵呵……说完,她自顾自地笑起来,笑声像极了十几岁的小姑娘,脸上却一道道的纹,我也跟着笑。出去的时候,我拽了拽领带,有点热,大厦的中央空调一定又出问题了。
昨天,我早早上了床,我不知道最近为什么这么累,她从梳妆镜里瞧我,说,吃片维C吧。我说不用,就是背酸。之后沉沉睡去。
昨天,……
今天,我在这座大厦10层洗手间的镜子上,扛着壳,缓慢地,从右自左爬去,身后留下一道长长的水印,碰到那只神情哀伤的伙计,我轻快地向它打招呼,它兀自埋头爬着。
为何哀伤呢?
明天,还会有新伙计来。
(长臂鲁格,从上世纪末开始写作,现居北京。)
来源:《湘江文艺》
编辑: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