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到深处的“在地化书写”
——读许云锦《一眼千年的雕像》等散文作品
文/李祥松
湘西北的泥土是黏人的。一脚踩下去,抬起来,带起沉甸甸的重量。这重量里有沅江的水汽、白水河的卵石、万家院子老墙上的青苔,也有一个家族几代人踩出的脚印。云锦老师的散文,就长在这片黏人的泥土上。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写泥土的人不少,但每个人脚下的泥土各不相同。孙犁笔下的白洋淀是水做的,荷叶上滚着露珠,那里的泥土是软的、湿的,带着水乡特有的灵秀与润泽。云锦老师脚下的湘西北则不同——掺着碎石,咬着鞋底,抬脚时要费些力气。孙犁从水里打捞的是那个年代的人性与美,云锦老师从这粘人的土里刨出的,是亲人的骨头。
他写三叔,写父亲母亲,写奶奶外婆,写老师故人,写同学刘云、海秋,也写众多乡土人物。守笛半生的老人、放下猎枪的猎人,以及那只盘旋于故乡上空的鹰。写高万盆地的吊脚楼、柳叶溪边的捣衣声、大南山深处的溶洞与匪影。这些人与物,从土里起身,衣襟上还沾着湘西北的草籽与露水。
一、黏人的泥土
“在地化书写”之于云锦老师,不是一种姿态,而是一种伦理——拒绝抽象,扎根于具体的地理与生命经验。它不追求“人性”或“亲情”的普遍概括,而是让每一个名字、每一条山路、每一件旧物,以不可化约的质感站立在文字中。
但“在地”并非“封闭”。真正深沉的在地书写,往往以最具体的地方经验,通向最辽阔的人类共情。沈从文的湘西、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的马孔多,无一不是以一隅之地映照整个人类的命运。云锦老师的散文也是如此——不是画地为牢,而是在方寸之间掘出深井,让湘西北的一捧水,映照出普天下所有失去故乡之人的面容。
情到深处,写作便找到了方向。深情必须寄寓于细节:父亲肩膀上的血痂、母亲歌声里的尾音、三叔镜头中模糊的背影、海秋被野风吹散的衣角。越是深情,越是具体;越是具体,越是“在地”。爱得深,所以看得细;看得细,所以写得实;写得实,那些人便从文字里站了起来。
读云锦老师的散文,仿佛看见一个人俯身故土,掌心贴地,一寸一寸倾听地底的脉动。那里有亲人的呼吸,有远去的歌谣,也有如酒般愈陈愈烈的人生况味。《三春晖》将亲情沉淀为可触可感的生命现场——铁饭碗的油香、悬崖班车的惊魂、永久自行车的车轮,这些带着时代胎记的物象,让恩情不悬浮于抒情而深植于泥土,使姑姑姑父的付出既是血脉亲缘,更成为一代人“被托底”的集体记忆,于细节的精确定格中抵达深情。《人生如酒》中那个以酒为伴的故人,每一杯都沉着一截回不去的时光。饮下的不是醉意,是对消逝之物明知故犯的挽留。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乡土书写向来有两种路向:沈从文以湘西为镜,照见的是“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那是经过审美提纯的诗性重构;师陀笔下的果园城,弥漫着“下去了,一切都下去了”的没落挽歌。云锦老师与两者皆不同。他既不将乡土审美化,也不将其悲剧化,而是让那片土地上的生命自己开口说话。他写父亲的肩膀、母亲的歌谣、三叔的相机、海秋被野风吹尽的一生——每一个细节都拒绝被升华为象征,它们只是它们自身,带着泥土的颗粒感与生活的毛边。孙犁从水中打捞人性之美,云锦老师则从土里刨出亲人的骨头——路数不同,质地各异,但都让平凡的生命在文字中获得了一次庄重的安放。不构建乌托邦,不经营挽歌,只是忠实记录,深切凝视,然后在文字中完成对消逝之物的“第二次呼吸”。于有限中抵达无限,这是云锦老师散文的精神质地。
然而,任何一种书写策略都有其代价。当每一个细节都被赋予同等隆重的注视,当叙事拒绝一切观念性的整合与提纯,文本便可能面临碎片化的风险。那些被精心雕刻的瞬间之间,有时缺少一根足够坚韧的线,将它们串联为更开阔的图景。这不是云锦老师独有的困境,而是所有追求“彻底诚实”的散文家共同面临的难题。细读之下,《血色肩膀》以“扁担”为轴贯穿始终,便成功克服了这一风险——物象的凝练让零散的瞬间获得了向心力;而在个别篇目中,细节的光芒过于均匀,缺少一两个统摄性的意象来收束全篇。但也正是这种不回避毛边的诚实,让他的文字与那些过分圆熟、过分“好读”的抒情散文划清了界限。这份代价,或许正是他选择为“真”而付出的必要成本。
二、肩膀与歌声
这份“在地”之爱,首先呈现于家族群像。
《一眼千年的雕像》中,三叔不是被光环笼罩的完人。他切了胆,吃不得油腻,却照旧买鱼买肉,自己在一旁含笑看着,喉头微微滚动。这一个细节里,有克制,有宠溺,有一个普通男人不善于表达却深于表达的笨拙。三叔像一尊雕像,质地不是冷硬的大理石,而是被体温焐热的湘西北青石。他隔着整条街按下快门,将孩子们的背影一一定格。那“一眼千年”的凝视,让他超越了个体生命的有限。三叔选择了最沉默的那种深情——不言语,只注视;不诉说,只按下快门。
若将目光从三叔身上移开,云锦老师笔下更厚重的雕像,是父亲。
《血色肩膀》里那个被檀木扁担磨出血色肩胛的男人,肩膀是“生存的沸水烫出来的,生活的重担压出来的”。十二岁,他翻越大南山挑石灰,八十余里山路,七八十斤担子,从疼痛到麻木,从脱皮到结痂,日复一日,将血肉磨成老茧。也是十二岁,他扛起锄头参加破路抗日,在火把的照耀下,以少年的肩膀为一寸国土尽一份力。一副担子来自土地和生计,另一副来自时代和战火。它们在同一个少年肩上叠加,塑造了一个人的脊梁。六十七岁那夜,他又借着月色独自挑完八千多斤石灰,天明时肩膀红肿脱皮,只平静地说:“我看今天晚上月亮很好。”
那根檀木扁担,“呈板栗色,面宽修长,拿在手里很沉”。它磨出了父亲的血色肩膀,也磨出了一个家族的生计与尊严。这肩膀挑过桐籽,也挑过亏本的生意;挑过石方,也挑过学费。它挑过整个时代的重负,最终“化作了武陵大山的血色脊梁”。这肩膀被磨出血色仍不放下,只因肩头担着的,是“家”的全部重量——在云锦老师笔下,它是每一粒米、每一分学费、每一个深夜归来的脚步声。
父亲不是孤峰。他身后,是母亲,是奶奶,是那些在白水河两岸撑起生活的女人。
《远去的歌谣》中,母亲在柳叶溪边浣衣时哼起《洗衣歌》,那些调子被河水与时光一同带走,却在一个儿子的记忆里获得了永生。她背着缝纫机头步行五十余里去修机器,高考前夜为一张体检证明徒步百余里山路,如候鸟般在白水河、张家界、长沙之间迁徙。母亲的爱从来不是一句“我爱你”,而是深夜提着马灯带儿子上山扯猪草时,教他背文天祥的《正气歌》壮胆——爱意藏在诗句里,藏在马灯的光晕里,藏在那一声“莫怕”里。
母亲最后唱起《十月怀胎》——“娘奔死来儿奔生,只隔纸一层。”那歌声里有湘西北女性千百年的命运,也有一个儿子对母亲最深的愧疚。她在吊脚楼的裁缝铺里为十里八乡缝制衣裳,用一台缝纫机改变了家族的命运;在生命终点,把苦难咽下去,只把歌声留在人间。
细读之下,云锦老师笔下有两道并行的记忆之河。父亲的“肩膀”是身体记忆——沉默、物化,以血痂和扁担为印记。它在重负中挺直脊梁,以近乎残忍的坚韧将生活扛过去。母亲的“歌声”是声音记忆——流动、口传,以调子和诗句为载体。它在迁徙中守住火种,以歌声缝补匮乏。一个如石,一个如水;一个在承受中沉默,一个在吟唱中传递。三叔的“相机”介于两者之间——既是那台沉重的机器,又是隔着街按下快门的凝视,以定格的方式收束了两种记忆。父亲以肩膀担起生计,母亲以歌声喂养灵魂,三叔以镜头留住时光。三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让“家”在白水河两岸站稳了脚跟。而当肩膀老去、歌声远去、镜头蒙尘,是文字将它们打捞安置,让三种记忆在纸面上达成了和解。这种自觉的复调书写,使云锦老师的散文在单一的情感基调中,呈现出丰富的内在层次。
群像不止于此。老师故人、同窗旧友、乡野众生,各自构筑着这个世界的一角。《古灯如佛》里那盏灯,照着祖母晚年的面容,焰火摇晃,不肯熄灭;《最后的猎人》放下猎枪,枪膛里装着整个山林时代的告别;海秋被野风吹尽一生,未尝不是另一尊雕像,只是未及打捞,便在命运的荒野里碎裂了。守望、告别、碎裂——三种生命形态,各自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一角。《栎殇》里那棵被砍的老树,倒下不是悲剧的结束,而是记忆生长的开始。
云锦老师不把亲人写进普遍的“亲情”范畴。他让他们带着各自的泥土气息、苦难印痕、沉默与坚韧,站立在文字的田野上。那些肩膀与歌声,因此没有消散在风里——它们被文字接住,又在一代代读者的凝视中,重新获得体温。
三、沉没的岁月
写完了人,还有一个问题绕不过去——那些被书写的人与事,正在不可逆转地消失。
云锦老师的文字里始终有一种紧迫感——对遗忘的预知与抵抗。《白水河》开篇平淡如水:“去年的春节,父亲还在。四年前的春节,母亲还在。可是,今年的春节,父亲母亲都远去了。”这平静之下,是一个残酷的事实:记忆依附的物理根基正一寸寸崩塌。当父母远去,老宅拆毁,白水河畔“已经没有我的家”,书写便不再是闲情逸致——它是唯一能接住那些人、那些事的方式。那台相机、那卷磁带、那本泛黄的相册,都是他攥在手里的证据。他要打捞的,不是抽象的乡愁,而是具体到每一条山路、每一棵老树、每一卷录音带的痕迹。
但打捞本身并非终点。被封存在文字中的记忆,如果无人阅读、无人传递,终究不过是将遗忘推迟了若干年。真正的对抗,发生在每一次阅读发生的瞬间——当另一个人的目光落在那些文字上,那些被记住的人便获得了一次新的呼吸。封存只是暂缓遗忘,传递才让对抗真正完成。而传递之所以可能,是因为那些被文字记住的生命,在读者的凝视中激活了自身的情感经验——父亲的血色肩膀让每一个有过父辈的人想起自己父辈的沉默与坚韧,母亲的歌声让每一个失去母亲的人重新听见记忆深处的调子。读者记住那些名字,同时也在那些名字里看见了自己生命中来不及告别的人。这是一种双向的救赎:文字救起了即将沉没的故人,故人的重新站立又救起了读者心中沉睡的记忆。云锦老师所做的,不是将故人变成永恒的神话,而是让他们在文字中活成更久的样子——从“被遗忘的人”变成“被记住的人”,再从“被记住的人”变成“被传递的人”。书写是第一次救赎,阅读是第二次,而每一次被重新讲述,都是一次新的站立。
四、一个人的路,一代人的路
父亲的血色肩膀不只是一副肩膀。母亲远去的歌声也不只是一串调子。当它们被文字接住,私人记忆便开始向更远处生长。
沅江边的纤夫,常德会战的硝烟,十二岁父亲破路抗日的细节——这些看似闲笔的穿插,将个体生命嵌入更宏阔的地域历史之中。父亲十二岁时扛起锄头奔赴前线的身影,与六十七岁那夜独自挑完八千多斤石灰的背影,在时光中叠合成一个人。但这个人又不止是一个人——他是万家院子里所有被扁担磨过肩膀的男人,是白水河两岸所有在饥饿与战火中活下来又离去的人。他们的名字没有被载入任何史册,他们的肩膀却被一个儿子用文字记住了。
母亲、三叔、海秋,也以各自的方式,参与着这场从个人到一代人的转化。母亲深夜提着马灯上山扯猪草,三叔隔着整条街按下快门,海秋被野风吹散——这些碎片,拼合起来,便是一代人的面容。云锦老师所做的,正是让这一个“人”成为那一代“人”的面孔。
从被野风吹散的海秋,到被文字细细雕刻的三叔,再到血色肩膀的父亲、唱着歌谣远去的母亲——书写,让孤立的个人成为一代人的面孔,让私人的记忆成为公共的精神谱系。那些被书写的亲人,超越了血缘,成为精神图腾。图腾不会随肉身消逝,它在每一代人的阅读中重新睁开眼睛。
云锦老师的独异之处,在此亦可看得更清。他不提纯,也不赋魅。父亲肩膀上的血痂就是血痂,三叔喉头的滚动就是滚动,海秋被野风吹散的衣角就是衣角。他不把这些细节变成象征,而是让它们保持原有的粗糙与温热。这种拒绝升华的诚实,让那些平凡生命在被如实看见之后,自然浮现出不可替代的尊严。读者无需被告知“这是伟大的父爱”或“这是深沉的乡愁”——他们只需看见那个在月光下挑完八千多斤石灰后平静地说“月亮很好”的老人,一切自明。这种“不言之教”,正是云锦老师散文最深沉的力量所在。
若以鲁迅《朝花夕拾》为参照,差异便清晰起来。鲁迅“从记忆中抄出”的,是一个“思乡的蛊惑”笼罩下的故乡,温情之下有批判,怀念之中有哀悯;云锦老师抄出的,则是一种拒绝观念介入的“在地”记忆。他没有鲁迅的俯瞰,也没有沈从文的营构——他只是蹲下身来,让自己的视线与父亲的血色肩膀、母亲的捣衣石、三叔的相机取景框处在同一高度。这种平视的姿态,让他的散文获得了一种难得的诚实——不夸大苦难,不粉饰贫瘠,只是如实记下那些在时代缝隙中沉默地活着、又沉默地离去的人。鲁迅的记忆打捞带着“为了忘却的记念”的复杂意味——他在抄出记忆的同时,也试图与它告别。云锦老师的打捞则更为朴素——不是为了批判什么,也不是为了证明什么,只是舍不得那些人就这样消失。“舍不得”作为一种伦理,它的力量恰恰在于不诉诸任何宏大叙事,却能抵达比宏大叙事更深的地方——那是血缘与土地赋予一个人最原始、最不可让渡的情感债务。
“在地化书写”的底色,是云锦老师对那片土地和那群人不可替代的爱。这份爱不是抒情的泛滥,而是工匠般的耐心。他以记忆为刻刀,将亲人的生命从时间的顽石中一凿一凿地剥离。他从不回避生活的粗粝,也不美化记忆中的故乡,只是让每一个平凡的瞬间,在爱与责任中焕发温润而恒久的光泽。《雪地暖阳》中极寒之后的温暖之所以动人,正是因为寒冷是真实的,温暖也是真实的。云锦老师的散文,便是在真实的人间冷暖中,找到了值得被记住的温度。
五、根须生长的地方
春水洗净一冬的尘埃,那份爱如沅芷澧兰,在生命长河中永不消散。摇橹向前,生生不息。
云锦老师告诉我们:永恒不在远方。它在一个人的承受与关切中,在那些看似平常的褶皱里,等待被凝视,被照亮。《远去的歌谣》纵然远去,余韵却在代代倾听中重新响起。那根檀木扁担,自有儿孙们“插木成林”。
这便是“在地”的终极意义。让那片水土长出的爱与记忆,获得穿越时间的力量,在每一代人的心灵中找到新的土壤,重新扎根。那些被文字重新扶起的人,也将在每一次阅读中重新站立——不只立于纸页,更活在后来者的生命里。就像父亲的血色肩膀不只是父亲一个人的肩膀——它成了那一代人的肩膀。而那一代人的肩膀,又将在无数读者的凝视中,成为理解“父辈”这两个字的一把钥匙。
那泥土里,正有新的根须在生长。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凝望;每一次凝望,都在赋予这个世界新的价值。
来源:红网
作者:李祥松
编辑:黄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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